|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6-00036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6〕25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发布日期: | 2026-05-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江永河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6-00036 | ||||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6〕25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
| 发布日期: | 2026-05-19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江永河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 有效性: | |||||
永水许可〔2026〕25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江永河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江永河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503-500118-04-01-494
858),我局组织专家对《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江永河临时便道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工程位于永川区朱沱镇,涉及河道为江永河,同意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临时钢便桥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一)钢便桥设计
涉河建筑物主要为1 座临时钢便桥。临时钢便桥设置2 跨,共长33m(跨度15m+18m),宽6m,桥面高程283.2m,桥底高程281.49m。中部支墩:高度为6.2m,底宽1.5m,坡比10:1;基础宽3.7m,埋深基础1m,基础埋深高程274.78。
拟建工程对河势稳定及河道行洪影响较小。
《报告》已明确项目与河道名录中其他河道再无其他交叉。
(二)拆除方案
1、拆除时段
本工程临时钢便桥拟建时间为2026 年5月,使用时间为2026 年5月-2026 年11月,拆除时间为2026年12月。
2、拆除顺序
(1)当临时便桥完成其使用功能后,进行拆除工作。
(2)将桥面板与分配梁的锁定割除,分块吊装桥面板及分配梁。栏杆、桥面板拆除后,吊装上平板车转运到岸上材料堆放场地。
(3)桥面板拆除后,进行贝雷桁架拆卸。纵向按跨径断开拆除,贝雷梁在后端栈桥分解成单片贝雷片用平板车运走存放。
(4)单跨贝雷桁架拆除后,将主梁的锁定割除。
(5)桥墩采用炮机和风镐凿除,破碎的混凝土专运至指定弃渣地点,恢复现场原有地貌。
三、原则同意工程规划符合性的分析。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落实好第三方水事权益承诺有关责任事项。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部和区水利局。将施工方案报送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2:涉河工程主要特征参数及坐标表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件1

— 1 —
附件2
涉河工程主要特征参数及坐标表
|
特征参数表 | |||
|
涉河项目 |
特征参数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临时钢便桥 |
桥长 |
m |
33 |
|
桥宽 |
m |
6 | |
|
桥面高程 |
m |
283.2 | |
|
桥底高程 |
m |
281.49 | |
|
设计洪水位 |
m |
280.98 | |
|
设计洪水 |
m³/s |
57 | |
|
河道防洪标准 |
年一遇 |
10 | |
|
临时占用河道岸线长度 |
m |
12 | |
|
临时占用河道面积(投影) |
m² |
198 | |
|
控制坐标表 | |||
|
项目 |
坐标编号 |
坐标 | |
|
X |
Y | ||
|
临时钢便桥 |
A |
3216337.62 |
577618.79 |
|
A’ |
3216339.34 |
577624.54 | |
|
B |
3216323.25 |
577623.07 | |
|
B’ |
3216324.96 |
577628.82 | |
|
C |
3216306.00 |
577628.21 | |
|
C’ |
3216307.71 |
577633.96 | |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