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105 发文字号: 永水许可〔2025〕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10-15 发布日期: 2025-10-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105
发文字号: 永水许可〔2025〕5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10-15
发布日期: 2025-10-16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永水许可〔202552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永川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关于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的行政许可申请(项目代码:2503-500118-04-01-494858),我局组织专家对《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一、项目涉河工程位于永川区朱沱镇,涉及河道为江永河、陈湾河沟,同意河道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江永河中桥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改道箱涵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箱涵上下游过渡段护岸至现状地面。

二、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结论

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涉河建筑物主要为江永河中桥及陈湾河沟改道

桥梁起讫桩号K0+907~K0+964,设计全长57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3×16m预应力混凝土简支密排T梁,桥面连续。桥梁下部结构0#桥台均采用重力式U型桥台,桥台长度为6m,基础为扩大基础;3#桥台采用桩柱式轻型桥台;1#、2#桥墩均采用盖梁柱式墩。为保障河道行洪,桥梁建设过程中将对梁底上下游各45m范围河段进行开挖清理。桥梁底部河底宽度由4m扩宽为12m,清理厚度约0.5-1.2m,仅清理两侧岸坡。

K0+080-K0+200道路(陈湾河沟区域)河道改道总长111.7m,改道前河段长235.4m,改道后河段长111.7m,由过渡段(河道治理)及箱涵段组成,其中上游过渡段32.7m,箱涵段70.8m,下游过渡段8.2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箱涵53.5m,新建八字翼墙连接段17.3m,新建护岸85.11m(左岸43.1m,右岸42m)。

(1)C′0+000.0~C′0+032.7

本段为天然河道与箱涵进口过渡段,段长32.7m,结构型式为C25砼挡墙+格宾护垫护坡+植草绿化,镇脚顶高程282.41m,左岸岸顶高程283.19m,右岸岸顶高程283.29m。

(2)C′0+032.7~C′0+041.3

本段为箱涵进口八字翼墙段,段长8.6m,结构型式为C25砼重力式边墙及C25砼底板,边墙高1.8~5.6m,底板宽11.95~7.35m,进口底板顶高程281.40m。

(3)C′0+041.3~C′0+094.8

本段为箱涵段,段长53.5m,与上部道路夹角55°。箱涵结构型式为C25钢筋砼矩形涵,净空6.0m×5.0m(宽×高),壁厚0.45m,箱涵底板顶高程281.40~281.30m。

(4)C′0+094.8~C′0+103.5

本段为箱涵出口八字翼墙段,段长8.7m,结构型式为C25砼重力式边墙及C25砼底板,边墙高5.6~1.8m,底板宽7.35~11.95m,出口底板顶高程281.30m。

(5)C′0+103.5~C′0+111.7

本段为箱涵出口与天然河道过渡段,段长8.2m,结构型式为C25砼挡墙+格宾护垫护坡+植草绿化,镇脚顶高程282.41m,左岸岸顶高程283.41m,右岸岸顶高程284.67m。

《报告》已明确项目与河道名录中的其他河道再无其他交叉。

三、原则同意工程规划符合性的分析。

四、原则同意本报告关于工程建设对第三方影响的分析结论。

五、有关要求

(一)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好占地补偿及相关道路交叉事项等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应编制施工期防汛应急预案,报区防汛指挥机构和区水利局备案。将施工方案报送区水利局,由区水利局对施工期进行施工管理,并服从区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设施,清除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三)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料报送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四)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应报告区水利局,区水利局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五)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


附表:主要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附件:永川区万笋连接道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10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附表                主要建筑物控制坐标表         

江永河中桥梁控制坐标表

编号

坐标(m)

编号

坐标(m)

X

Y

X

Y

0-1

3216336.85

577596.11

2-1

3216301.35

577610.06

0-2

3216342.98

577616.71

2-2

3216302.78

577614.86

0-3

3216334.55

577619.23

2-3

3216304.21

577619.65

0-4

3216328.41

577598.62

2-4

3216305.63

577624.44

1-1

3216316.69

577605.50

3-1

3216286.40

577614.51

1-2

3216318.11

577610.29

3-2

3216287.83

577619.31

1-3

3216319.54

577615.08

3-3

3216289.25

577624.10

1-4

3216320.97

577619.88

3-4

3216290.68

577628.89

AZ1

3216341.56

577660.52

AZ3

3216293.18

577652.3

AZ2

3216305.87

577565.49

AZ4

3216277.08

577569.1

改道河段控制坐标统计表

编号

桩号(km+m)

坐标值(m)

转弯半径R(m)

平面转角α(°)

X

Y

L1

C′L0+000.0

3217100.07

577459.52

--

--

L2

C′L0+014.3

3217098.49

577473.72

26.00

18.50752

L3

C′L0+022.7

3217098.92

577482.07

L4

C′L0+033.8

3217097.71

577492.94

17.40

36.6091

L5

C′L0+043.5

3217090.36

577499.28

--

L6

C′L0+096.9

3217049.94

577534.17

--

30

L7

C′L0+104.9

3217047.31

577541.7

6.16

36.18136

L8

C′L0+108.8

3217044.67

577544.47

L9

C′L0+111.7

3217042.33

577546.19

10.00

16.69611

L10

C′L0+114.2

3217040.53

577547.94

--

--

R1

C′R0+000.0

3217095.59

577459.02

--

--

R2

C′R0+011.8

3217093.44

577470.65

36.11

16.44798

R3

C′R0+022.2

3217090.13

577480.43

R4

C′R0+032.6

3217085.89

577489.94

163.85

3.6413

R5

C′R0+040.6

3217083.26

577497.48

--

30

R6

C′R0+094.0

3217042.84

577532.37

--

R7

C′R0+103.7

3217035.49

577538.71

4.37

66.70743

R8

C′R0+108.8

3217034.27

577543.36

R9

C′R0+113.1

3217035.68

577547.4

--

--

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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