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5〕5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2026年跃龙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103 |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5〕5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9-30 |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关于永川区2026年跃龙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永水许可〔2025〕50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2026年跃龙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2026年跃龙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508-500118-04-05-935129)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初设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名称:永川区2026年跃龙湖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二、项目业主:重庆市永川区水库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永川区陈食街道、中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南大街街道、卫星湖街道、茶山竹海街道、大安街道、三教镇、板桥镇、临江镇、五间镇、何埂镇。
四、建设内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50平方公里,其中:保土耕作2617.31公顷,封禁治理2267.62公顷,坡改梯41.23公顷,栽植经果林11.53公顷、水保林5.69公顷、水源涵养林56.62公顷、植物缓冲带9200平方米、水生植物9024株,新建人行便道10484米,改建机耕道677米,新建蓄水池5座、沉沙池60座、截排水沟8530米,配套水保文化宣教设施建设,设置工程碑1座,封禁治理碑10座,生态溪沟治理564米。
五、建设工期:同意建设工期10个月。
六、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2207.5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1359.68万元;林草措施费603.42万元;生态修复措施费17.27万元;独立费用162.91万元;基本预备费64.30万元。具体以投资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1720万元,市级资金280万元,社会资金207.58万元。
七、其他
(一)你单位负责本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期间的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开工备案。
(二)请你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要求和批复的设计文件、投资规模,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体系,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