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049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5〕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776/2025-00049 | ||||
发文字号: | 永水许可〔2025〕21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5-05-14 | ||||
发布日期: | 2025-05-16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永水许可〔2025〕21号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关于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变更报告》审批申请和有关资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及专家组对该报告的技术审查意见,经研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设计变更缘由
设计变更缘由较充分,原则同意设计变更缘由。
二、设计变更内容
(一)工程任务
变更总体布置可行,符合工程实际,变更后不影响原设计任务。
(二)建设内容变更
原则同意设计变更建设内容。
变更后建设内容:河道清淤5.8万m3;水生植物缓冲带12000m2;生态拦截沟1.2km,肥水循环池800m3;净化塘(人工湿地)25000 m2;河滩湿地8300 m2,排水口湿地1000 m2;改造生态低堰7座;布置教育宣传栏及标志标牌7处。
三、概算投资
工程变更后建筑工程投资2990.18万元,较原初设建筑工程投资3013.05万元减少228.7万元。具体以变更审核为准。
四、其他
(一)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请你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二)工程完工后,请你单位加快竣工验收工作。
重庆市永川区水利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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