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办事指南(2026)

日期:2026-07-06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

办事指南(2026

重庆市永川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提供法律援助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

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

法定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个工作日

结果材料

给予(或不予)法律

援助决定书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网办

是否收费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必须到现场原因

核查授权、提交案件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

然人

服务主体

法律援助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市

咨询电话

023-49851148

监督电话

023-49864428

服务地址

1.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2400号凤凰湖产业园区华科事业群科技园1号楼一楼

2.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法律援助22号窗口

服务时间

1.9:00-12:00,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冬季(101日至430日)9:00-12:00,13:00-17:00

夏季(51日至930日)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四条

常见问题

问题: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解答: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的事项(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3)请求发给抚恤金;(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9)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10)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11)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12)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事项(1)涉及侵害军人名誉权纠纷的(2)请求给付优抚待遇的(3)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4)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5)涉及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6)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

刑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事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申 请 材 料

序号

材料名

材料类型

材料刑

材料必要

来源渠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原件份数

材料复印件份

1

法律援助申请表

原件

纸质

必要

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给申请人签字确

1

1

0

2

身份证

复印件

纸质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0

1

3

其他案

件材料

复印件

纸质

必要

申请人自备

1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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