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2023年第4批次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日期:2024-01-11

永川区2023年第4批次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

1.申请人带上相关资料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申请;

2.经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通过后指派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办理;

案件办理情况2023年第4批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44件,批准644件,结案90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59.2万元,为农民工讨薪41.4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222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经评估,在90件法律援助案件中,评定分为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共56件,良好等次共20件,合格等次共14件。

监督电话023-49219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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