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5-00473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5-00473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10-13 | ||||
| 发布日期: | 2025-10-13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情况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稳定就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0号)和《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5〕6号),现将我区2025年10月第一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名单(附后)
二、公示期限: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
三、受理地点及电话
受理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受理电话:023-49828087
来函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
四、要求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反映。
(二)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内容应真实、具体,不允许有意捏造事实,报复或有意诬陷。凡以单位名义来信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凡以个人名义来信反映材料的应署真实姓名。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单位、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
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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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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