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30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标题: | 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永川区推荐对象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2-0030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2-09-27 | ||||
发布日期: | 2022-09-27 | ||||
标题: | 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永川区推荐对象的公示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关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永川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重庆市纪委机关、重庆市监察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表彰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2〕185号)要求,永川区纪委监委、永川区人力社保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程序,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我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予以公示(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8日。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纪委监委,电话:49810305,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东一路19号,邮编:402160。
联系单位:重庆市永川区人力社保局,电话:49820309,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人民西路369号,邮编:402160。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委机关 重庆市永川区监察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工作突出、业绩显著,赢得党员群众的拥护。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重庆市永川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坚持把政治监督放在首位,凝心聚力、敢于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统筹推进纠治“四风”、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等工作成效显著,扎实有序地把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推向深入。探索“七必看”“五必谈”“四必听”政治生态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借鉴。
附件2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一、评选条件
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热爱纪检监察事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持原则、敢于善于斗争,在监督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带头遵规守纪,保持谦虚谨慎,得到党员群众广泛认可。
二、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朱明,男,汉族,1987年1月生,四川岳池人,200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8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法律硕士。现任重庆市永川区纪委监委第八审查调查室主任。该同志政治立场坚定,能力突出、能挑重担,常年奋战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能够用扎实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寻求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参与办理留置案件11件,累计追缴赃款上千万元。
唐棠,女,汉族,1982年4月生,重庆云阳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10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法学学士。现任重庆市永川区廉政教育中心主任、七级职员。该同志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对待工作一丝不苟,长期从事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坚持严格审核把关,持续完善问题线索登记台账,规范线索移送备案流程,连续两年保持系统上报数据“零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