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37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4-00372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定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削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较大、重大案件。
7、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贯彻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申报表彰奖励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1、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考调等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
13、负责人力社保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40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和财务审计科共7个科室。
根据《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永川委办〔2019〕39号)下设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重庆市永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技能人才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永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档案服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劳动人事仲裁院、重庆市永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技能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2,296.35万元,支出总计12,296.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3.66万元、增长 76.9%,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7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7.59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减少233.85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2,24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77.50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43.02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3.33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2,29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44.66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其中:基本支出3,072.89万元,占25%;项目支出9,223.47万元,占7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3万元,增长5233%,主要原因是结转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经费、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96.3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43.66万元,增长76.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79.91万元,增长7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0.59万元,增长111.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3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9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47.07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93.92万元,增长112.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增加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3.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33万元,增长5233%,主要原因是结转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经费、人力社保事业发展资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44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44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鸿雁计划人才引进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081.65万元,占7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85.34万元,增长111.4%,主要原因是2020年就业补助、吊水洞煤矿安全事故赔偿金、英才培育引进激励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健康体检、职业技能鉴定成本、技能人才服务平台建设等资金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2.59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94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因个人待遇调增后社会保险缴纳增加、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经费等。
(4)节能环保支出1,505.00万元,占1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5.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工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增加。
(5)农林水支出898.67万元,占7.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3万元,下降6.9%,主要原因是2019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减少等。
(6)住房保障支出203.41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4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调增后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2.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53.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64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个人待遇提标、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职工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等。公用经费61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14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全区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9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就业补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增加。本年支出397.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7.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就业补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05万元,下降40.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接待费、公务车辆运维支出得到较好控制。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81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下降。四是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本单位2020年未发生车辆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7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强化公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是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按规定派车、用车、管车。
公务接待费11.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人员、国内其他省市人力社保局人员来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4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涉及接待费用申报、审批环节采取系列措施严控接待费按规定标准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0万元,下降2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数量和人次均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66批次1,4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7.7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2.8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10万元,增长22.6%,主要原因一是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运转支出列报,落实“三保”责任,本单位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不再编制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同时,适当调增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二是政策性工资调标引起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9.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9万元,下降74.9%,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精简会议次数及参会人员相应支出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77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多开展线上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对2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921.86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合理,绩效目标完成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慰问离退休老同志和异地代管干部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舒畅 49823105 | ||||
主管部门 |
实施单位 |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压减、调整后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39.7 |
总量 |
39.7 |
总量 |
39.7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39.7 |
其中:财政资金 |
39.7 |
其中:财政资金 |
39.7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每年元旦、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全区1.2万名离退休老同志(含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军转干退休人员)开展慰问活动,并对每名离退休老同志发放一次新年礼品。 |
在元旦、春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分别对老同志们进行慰问,送去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让老同志感受组织的温暖。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是否核心指标 |
是否本次增加绩效指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离退休慰问人次 |
1.2万人次 |
1.2万人次 |
100% |
是 |
否 |
||
异地代管干部慰问次数 |
2次/年 |
2次/年 |
100% |
是 |
否 | ||
慰问标准 |
30-50元/人.年 |
30元/人.年 |
100% |
是 |
否 | ||
政策执行情况 |
完成政策要求的慰问 |
全部完成 |
100% |
是 |
否 | ||
说明 |
无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永川区2019年度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良。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国家发改委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和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2010年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中提出,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实行有利于扩大就业的财政政策,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每年市财政下拨就业专项资金到区县,不足部分由区县财政弥补,专项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区县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管理。2019年度,安排就业专项资金8,303.30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224.67万元,当年安排7,029.45万(其中上级补助6,840.00万元、本级财政补助189.45万元),利息及其他收入49.18万元,实际使用就业专项资金8,233.21万元。
主要产出和效果:2019年度实际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数0.74万人、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数0.24万人、社会保险补贴人数0.31万人、公益性岗位补贴人数0.46万人、就业见习补贴人数0.14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为94.97%,除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以及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数量未达到绩效目标值外,其余绩效目标均已完成。2019年永川区就业专项资金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显著,促进了就业困难群体、重点就业群体就业,提高了就业困难人群的收入,保障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2019年度永川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为29229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为723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为4724人,2019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已就业人数为661人,均超年度绩效目标人数。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内控制度待完善;二是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未严格执行审核流程、审核力度有待加强;三是就业专项资金存在对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人员发放补贴资金的情况;四是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促进就业效果不佳,培训后就业率和创业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就业资金监管;二是建立质询、问责、跟踪反馈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三是加强培训机构管理,严格实施考核制度;四是完善业务系统数据,确保数据信息共享。
2.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19年乡村人才振兴试验示范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中。
项目基本情况:为贯彻国家和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政策,深入落实“重庆市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等要求,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聚焦乡村发展难题落实“五个振兴”的意见》文件精神,永川区委、区人民政府编制了《永川区乡村人才振兴试验示范实施方案(2018—2020年)》。区财政局共安排2019年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资金500万元,根据方案要求,区人社局全力开展乡村人才振兴试验示范工作。区人社局实际拨付给镇(街)乡村人才振兴专项资金495万元,结余5万元,结余原因系应拨付给重庆文理学院的乡村人才振兴评价体系和标准研究项目的尾款。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政策的实施为各试验示范镇(街)、村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培训基地的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乡村振兴专家大院、乡村人才振兴科技研发中心等维修改造和设备添置提供保障,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试验镇(街)特色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点等智慧型产业的发展;二是政策的实施对促进企业品牌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三是政策的实施推动了乡村干部、人才队伍、经营企业等乡村振兴人才培训机制的建立,有助于参训人员农技的提升。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策组织实施管理有待加强;二是政策实施缺乏支持重点,难以形成成果转化;三是政策资金使用管理有待完善;四是档案管理有待完善;五是培训方式有待改进,培训效果有待提高;六是乡村实用人才匮乏,政策实施未明显缓解外流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策组织实施管理;二是加强政策项目建设的管控;三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和加强制度建设;四是加强培育,筑牢根基;五是健全人才相关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舒畅,023-498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