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0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标题: |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12R/2024-00810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民政府 | ||||
成文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08-26 | ||||
标题: |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开展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创业服务,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
4.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
5.负责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
7.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
8.负责劳动关系处置协调,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善终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9.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
10.负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区人社局内设8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行政审批科、劳动关系仲裁监察科、财务审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社会保险局、劳动人事仲裁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执法大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培训实训考试中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2018年暂未进行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179.15万元,支出总计 7179.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5.28万元、增长 24.9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7179.1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35.28万元,增长24.99% ,主要原因是增加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29.56万元,占96.52%;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249.59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7179.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435.28万元,增长24.99%,主要原因是增加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983.35万元,占 41.56%;项目支出3835.66万元,占53.43%;此外,结余分配360.14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36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5万元,增长44.29%,主要原因是项目尾款需要年底清算后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2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3.25万元,增长 31.09%。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6.09万元,增长48.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0.55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819.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6.29万元,增长24.37%。主要原因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4.54万元,增长 42.52%。主要原因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36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0.55万元,增长44.29%,主要原因是项目尾款需要年底清算后支出。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8万元,占0.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8 万元,增长105.27%,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专项资金11.5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71.83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2.12万元,增长26.33%,主要原因增加原供销、怡园退休人员、机关幼儿园、省级别劳模等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1.45万元,占1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4.73万元,增长513.48%,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4)农林水支出44万元,占0.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向上争取就业专项资金4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9.15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9万元,减少6.2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8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38.18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59.77万元,增长2.51%,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薪酬,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545.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 2.5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55万元,下降42.1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1万元,下降 11.5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33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开展人才交流活动和因工出国参加就业创业研讨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7.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文件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按上级文件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加油,维修,停车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1万元,下降25.9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0.07万元,下降0.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5,59 万元,主要用于片区交流学习,上级调研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7万元,下降65.9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36万元,下降44.2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 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332批次17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 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7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 4.0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为保障工作正常运行的相关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4.23万元,下降0.8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3.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物业管理,社保网络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将6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范围,涉及资金56043.63万元。对6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6043.63万元。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对就业专项资金6481万元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作用和社会效益,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1.35万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24万人,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增长率28%,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0.9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0.44万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982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