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6-00290 | 发文字号: | 永人社函〔2026〕383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43M/2026-00290 | ||||
| 发文字号: | 永人社函〔2026〕383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人力社保局 | ||||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审批许可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同意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重庆市乐和乐都旅游有限公司:
你公司《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在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意见如下: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市场营销、采购员、行政驾驶员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经营管理人员、运营管理人员、业务主办、培训专员、综合内勤、编辑、广告设计与制作、设计岗、市场策划、网络维护及推广员、直播员、招商员、配送员、驾驶员、工程造价、工程技术员、内业、演艺管理人员、编导、主持人、演员、维修员、水质处理员、救生员、景点讲解员、客服咨询投诉处理、营业员、服务员、食品加工员、收银员、验票员、游乐项目宣传及操作员、医务人员、设备运行员、督导员、动物饲养管理、动物驯化表演、饲料加工员、兽医员、司药、安全管理员、库管员、服装管理员、道具管理员、维生系统维护员、后勤保障技术人员、绿化技术员、绿化工、保洁员、清运工、食堂工作人员、宿管员、电动门岗、资产管理员岗位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职工的平均日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每月工作165.36小时)。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加班程序、加班时间及第四十四条关于加班费计算标准的规定。
四、你公司应将此批复及《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
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