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6-00036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6〕8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6-00036 | ||||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6〕88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有效性: | |||||
永农委发〔2026〕88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
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永川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6年重庆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贴息政策精准、高效落地,进一步支持我区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贴息对象
在辖区内具有实际生产经营活动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贴息范围及标准
(一)贴息范围及用途
对申报主体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的新增贷款(或存量贷款在该期间产生的利息)进行补贴。贷款必须用于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改扩能、爆品打造、营销推广、科技研发等生产经营活动。
(二)贴息标准
贷款贴息比例最高不超过放贷时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60%(参考:LPR一年期3.0%,5年期以上3.5%)。单户申报主体享受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不予贴息的情况
1.合同借款用途为非农业加工经营相关,如日常生活消费、购买投资性理财、基金、进行股票市场投资、购置乘用车辆和转借给他人等;
2.为办理贷款所产生的担保费;
3.与其他经营主体(非银行机构)进行贷款;
4.补贴期间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提供虚假申报和证明材料;
6.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
7.同笔贷款已享受或拟申报其他贷款贴息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照本通知要求,如实准备申报材料,向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提交纸质及电子版申报资料。
(二)受理审核。区农业农村委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认定。经区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区委农业农村工委会议审议通过贴息企业及贴息金额。
(三)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补助企业名单及金额,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拨付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市级部门,待市级资金下达后,按有关程序拨付贴息资金至相关企业。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主体按以下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实行“一企一档”:
(一)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附件1,需同时提供纸质盖章件及Excel电子版);
(二)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附件2,需同时提供纸质盖章件及Excel电子版);
(三)经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放款凭证或借据复印件;
(六)利息支付凭证(银行扣息回单)复印件;
(七)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附件3,需企业填报并由贷款银行审核盖章。注:若涉及多家贷款银行,需按银行分别填写此表);
(八)贷款用途支出凭证(必须提供:如证明贷款用于技改、研发、营销等规定用途的供货合同、合规发票、支付流水等。凡不提供贷款具体用途清单及供货合同、合规票据、支付凭证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申请贴息主体要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若有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追回资金,取消申报资格,同时纳入失信名单,并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扶持项目。
(二)严禁重复申报。已经享受或拟申报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期间其他财政贴息资金的同笔贷款,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镇街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单位需在2026年7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至区农业农村委产业科50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汪子杰,023-49829495。
附件:1.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汇总表
2.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明细表
3.永川区2026年食品及农产品加工贷款贴息审核表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