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实施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第二批示范的通知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及规模种植大户:
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地膜回收处置,促进农业生态低碳发展。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呈报永川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永农委文〔2025〕145号)要求,全区拟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40000亩,2026年春季已实施第一批示范21885亩,本次拟实施第二批示范18115亩,为全面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示范作物及实施规模。结合生产实际,本次示范作物主要以蔬菜、水果、玉米等作物为主,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18115亩。
2.示范面积及有关要求。各主体申报种植的蔬菜或水果或玉米等覆膜作物,原则上单个示范片相对连片面积不得低于30亩。优先支持永川“5.24暴雨”受灾较重的茶山竹海街道、板桥镇、三教镇、双石镇、胜利路街道、金龙镇、大安街道等镇街的受灾农户地膜使用需求。要求申报主体详细建立示范片种植面积明细台账、规范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台账和地膜处置台账。为集中打造一批示范样板,项目实施鼓励整村整社相对集中连片示范。
二、支持方式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取物化补助的方式,按照加厚高强度地膜2.4公斤/亩的标准进行配送。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全区24个镇(街)规模种植业主均可自愿申报。
2.申报资料
①提交申请书(业主签字、盖章),注明示范作物与示范面积,分作物填写申请用膜面积、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经当地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注意见并盖章。
②提交《土地流转合同》和流转耕地面积的农户花名册,村社连片实施的小农户需提供以社为单位的分户明细表(只填写位置在示范片区内并种植相应作物的地块明细,其他地块不计)和土地证复印件。
3.申报时间。请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到区粮油站204办公室(永川区官井路4号)。
联系人:谢世川,电话:023-49687866、13452088466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