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
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为扎实推进 2026 年农业机械化提质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全区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遴选 2026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区县的通知》要求,经区级申报、市级审核,永川区获批建设农用无人机应用场景示范、油菜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玉米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机插秧-再生稻“种收同轨”机械化技术示范4个类别项目各1个。为规范项目申报、评审、实施与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落地见效、资金安全规范,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4类示范项目每类仅立项1个实施主体,实行公开竞争、专家评审、择优确定。
(一)农用无人机应用场景示范
1.目标任务:围绕我区水稻生产建设1个农用无人机应用场景示范基地,示范面积不低于300亩;积极探索“无人机+山地农业”应用新场景,推动无人机与山地农业的融合发展,促进“低空经济+”场景多元化,开辟农业农村低空经济发展新路径。
2.主要内容:引进、试验、示范先进的农用无人机及其配套装备与技术;开展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农用无人机示范应用基地,并总结形成一套模式化建设的研究报告。
3.资金补助:财政补助资金25万元,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4.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5.验收要求:完成示范面积、设备引进、技术培训、基地建设、成果总结等全部任务,通过区级验收。
(二)油菜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
1.目标任务:建设1个示范基地,项目示范面积300亩;推广油菜生产先进适用的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与装备,重点推广油菜联合播种及低损收获技术,进一步提升油菜单产及机械化生产水平。
2.主要内容:引进、试验、示范先进的播种、植保、机收设备;开展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油菜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打造形成典型应用场景。
3.资金补助: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4.实施周期:2026年9月—2027年7月。
5.验收要求:完成示范面积、设备引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等任务,通过区级验收。
(三)玉米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
1.目标任务:建设1个示范基地,示范面积200亩;推广玉米生产先进适用的技术与装备,重点推广玉米“品字型”播种技术,提升示范区玉米单产水平,促进玉米生产技术集成高效智能。
2.主要内容:引进、试验、示范先进的播种、机收设备;开展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玉米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基地,打造形成典型应用场景。
3.资金补助: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4.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5.验收要求:完成示范面积、设备引进、技术应用、基地建设等任务,通过区级验收。
(四)机插秧-再生稻“种收同轨”机械化技术示范
1.目标任务:建设机插秧-再生稻“种收同轨”机械化技术示范基地1个,示范面积400亩。推广水稻生产先进适用的有序插秧与再生稻收获机械化技术和设备,提升示范区水稻单产及机械化水平。
2.主要内容:引进、试验、示范先进的有序插秧、再生稻收割机等机械设备;开展生产示范、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建设机插秧-再生稻“种收同轨”机械化技术示范片,打造形成典型应用场景。
3.资金补助: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
4.实施周期:2026年1月—12月。
5.验收要求:完成示范面积、设备引进、技术应用、示范片建设等任务,通过区级验收。
二、申报条件
(一)主体资格。申报主体须为在永川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注册地及实施地均在永川区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基础条件。拥有相对集中连片、满足大中型农机作业的种植基地;具备相应种植管理能力、技术力量与配套机具;示范带动作用强,辐射效应明显。
(三)信用要求。近 3 年无财政资金违规使用、审计处罚、行业通报、失信曝光等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资金要求。自筹资金比例不作硬性要求,但纳入专家评审综合评价;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自主申报-镇街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立项程序组织实施,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申报,按模板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向所在地镇街提交材料。
(二)镇街推荐。各镇街严格审核,每类项目最多推荐 1 个主体,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评审论证。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从主体资质、基础条件、方案可行性、绩效目标、示范带动等方面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拟立项主体。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区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任务并报市级备案。
四、申报材料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加盖公章,同步提交电子版)
1.《2026 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按附件模板完整填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基地土地流转/承包合同、连片示意图、机具清单等佐证材料;
4.无不良记录承诺函;
5.《项目申报意见表》(须镇街签字盖章)。
(二)报送时限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5月6日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
联系人:杜万春;联系电话:023-49225526
五、项目管理与资金使用
(一)专款专用。财政补助资金仅限用于设备购置、技术示范、培训服务、基地建设等实施方案明确环节,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套取。
(二)台账管理。建立完整项目档案,包括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现场影像、培训记录、面积核实表等,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审计。
(三)进度管理。按季度报送进展与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结束后 15 日内提交验收申请及总结报告。
(四)监督问责。项目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对弄虚作假、未完成任务、违规使用资金的,收回补助资金、取消 3 年内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追责。
(五)成果管理。项目形成的技术模式、总结报告、示范成果归区农业农村委所有,可用于全区农机化推广。
附件:2026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产)业分类:农 机
2026年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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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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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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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承诺: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信息;严格按方案实施项目,专款专用,接受监督检查,承担全部责任。现申请立项。(前述文字仅供参考,需手写)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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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真实合规,同意推荐。 (前述文字仅供参考,需手写)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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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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