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2026年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6-04-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委制定了《2026年重庆市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现开展示范基地遴选,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示范区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100%、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100%、化学农药用量较农户常规防治减少15%以上、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农户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建设内容

1.建设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片 1000亩,主要包括应用杀虫灯、性信息素、昆虫天敌、生物农药和低用量化学农药等绿色防控产品及实施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2.在水稻病虫害防治关键时期召开技术培训会1次。

三、补贴方式

由区种子推广(植保植检)站统一采购理化诱控产品、生物农药、昆虫天敌、低毒低残留低用量化学农药、减量助剂、高效植保机械等绿色防控物资发放给示范基地;为示范基地提供植保无人机统防统治服务2次。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种植规模:集中连片种植不少于500亩,确定1个水稻主栽品种(选用抗(耐)稻瘟病、纹枯病的水稻品种),以确保绿色防控技术能够规模化应用,形成示范效应。

2.技术基础:具备一定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基础,能够熟练运用物理防治手段,如安装防虫网、悬挂黄板蓝板、设置杀虫灯等;积极开展生物防治,如释放天敌昆虫、使用生物农药等;且能够科学合理使用化学农药,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3.生产管理:有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有固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种植管理,能制定科学的种植计划,严格执行病虫害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有详细记录,包括农事操作、农药化肥使用、病虫害发生与防治情况等。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安全,无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

(二)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为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或整建制村(社)。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自愿申报,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所有申报资料经所属镇街审核后由申报主体送到区种子推广(植保植检)站(不接受新型经营主体或村社单独申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424日截止,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送至区种子推广(植保植检)站(地址:永川区官井路4号;联系人:余金琎;联系电话:15320218356)。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

2.示范基地建设承诺书(附件2

3.其他材料:营业执照、土地流转证明材料(花名册镇、村加盖公章)、永川区种植业农产品生产记录(2025 年度)。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421

附件1

2026年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

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基地申报表

镇街(签章):                             主栽水稻品种:

序号

申报主体名称

种植地点

面积(亩)

联系人及电话

基地基本情况

附件2

2026年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

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基地建设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我单位自愿申报 2026 年永川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推进应用示范基地,并承诺如下:

1.我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2.我单位有能力做好农药减量使用技术示范工作,并自愿带动周边共同推进全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能力、水平的提高,做好绿色生产,保护生态环境。

3.我单位愿意接受区种子推广(植保植检)站的指导,做好田间生产管理记录,完成本项目农药减量相关数据获取。

申请人(公章):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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