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4-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6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巴渝文化底蕴和农业农村实际,充分办好我区乡村文化体育活动,决定开展 “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组织

  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各镇街)编制申报方案,积极申报。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举办村跑、村舞、BA”、村乒、村排、村歌、村晚、村厨、村艺等一批村字号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二)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场地布置、宣传物料制作、活动举办产生的食宿费用、配套的农产品展示展  销、品牌推广等活动支出,适当用于活动的场地基础设施和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扩建等。

三、补助原则

(一)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完成经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验收后进行拨付。

(二)项目资金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严禁列支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

四、完成时限

区农业农村委项目资金计划文件下达后,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261131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编制申报方案(详见附件1)。        

(二)审核。经初选后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经组织专家评审审定。

  (三)公示。将通过审定的对象在重庆市永川政府网上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

六、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通过渝快政报送至永川区农业农村委熊琴;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6410日止,逾期视为无效。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项目申报方案

2.2026年项目汇总表

3.项目评审表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43

(联系人:熊琴;联系电话:15683125586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2026 年乡村文化体育示范活动项目申报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群众满意度)。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2

2026年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主管部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投资总额

补助金额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绩效目标

备注

注: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填写


附件3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

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近3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评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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