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申报实施2025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示范建设的公告

日期:2025-11-10


各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农业种植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及规模种植大户:

为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抓好白色污染治理,加强地膜回收处置,促进农业生态低碳发展。根据《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呈报永川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永农委文〔2025145号)要求,2025年全区拟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4.0万亩,为有序推进项目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示范作物及规模。结合生产实际,该项目示范作物主要以蔬菜、水果、水稻、玉米等作物为主,全区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3.5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0.5万亩。

2.示范面积及要求。各主体申报种植的蔬菜或水果或玉米等覆膜作物,单个示范片连片种植面积不得低于30亩,各主体申报种植的水稻作物连片种植面积不得低于50亩。水稻按照育秧用膜面积申请并分配地膜,其他作物依据申报的种植面积分配地膜。要求申报主体详细建立示范片种植面积明细台账、规范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台账和地膜处置台帐。为集中打造一批示范样板,项目实施鼓励整村整社相对集中连片示范。

二、支持方式

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采用物化补助的方式,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均按照2.4公斤/亩的标准配送地膜。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全区23个镇(街)规模种植业主均可自愿申报。

2.申报资料

提交申请书(业主签字、盖章),注明示范作物与示范面积,分作物填写申请用膜面积、联系人姓名与联系电话,经当地镇(街)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签注意见并盖章。

提交《土地流转合同》和流转耕地面积的农户花名册,村社连片实施的小农户需提供以社为单位的分户明细表(只填写位置在示范片区内并种植相应作物的地块明细,其他地块不计)和土地证复印件。

3.申报时间。请于20251130日前将上述资料提交到区粮油站204办公室(永川区官井路4号)。

联系人:谢世川,电话:023-4968786613452088466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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