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9-29

                    

永农委发〔2025195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

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5年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547 号)和《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呈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永农委文〔2025101号)要求,现将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按要求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内容及规模

(一)扶持内容。食用菌产业。

(二)建设规模。实施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1000亩,引进食用菌新品种3个,开展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600万袋,新建羊肚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20亩,采购菇蚊灯500盏、太阳能杀虫灯100盏、黄色粘虫板20000张。

二、申报原则和要求

(一)申报原则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先建后补原则,按照公开、评审、公示、下达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资金补助一般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基本原则是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先建后补,对本项目申报前已经建成的不予立项也不予补助;对经批准立项但不建设的不予补助。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相同)不能重复享受市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

1.申报。申报单位自愿申请并报送镇街审核同意后,将申报资料纸质件和电子件各1份于20251020日前报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评审。区农业农村委对申报的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筛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评审专家对评审结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3.公示。拟扶持项目确定后,将拟扶持对象名称、拟扶持项目、扶持内容、扶持金额、实施要求、所在地方及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等,在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时间公示,接受监督。

4.下达。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计划,各项目实施单位抓紧组织实施。

(二)具体要求

1.材料编写。申报单位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填写申报表或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其中,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2025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的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或标准要求。

2.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下载。

联系人:黄海洋(电话023-4981872615213151975邮箱1003614739@qq.com)。

附件:1.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2025年永川区羊肚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3.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92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服务主体

1.主体条件。能为永川区食用菌的新型经营主体出菇提供制袋社会化服务,并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具备服务能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均可参与。支持具备食用菌制袋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参与社会化服务任务。

2.生产要求。服务主体需具备食用菌集中制袋所需的完整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动装袋机、灭菌设备、接种设备、菌丝培养处理设备等。

3.技术人员要求。服务主体需具备食用菌菌种、菌包生产、栽培及相关专业背景,或长期从事食用菌生产行业并具有良好技术水平和经验。

(二)服务对象。为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且单个主体拥有100㎡以上出菇房。服务对象自愿与经过择优遴选后的服务主体签订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合同。对服务对象进行动态管理,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根据生产季节随时申报成为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2025年计划开展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600万袋。

(二)补助标准。2公斤以下菌袋补助0.1元,2公斤及以上菌袋补助0.2元。

(三)补助资金。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共70万元,考虑到食用菌品种不同,菌袋大小和生产周期也不同,补助资金采用优先原则,即根据服务主体提供的菌袋服务量进行补助,直到补助资金70万元补完为止,超出部分不再补助。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要求

1.申报服务主体。须提交主体简介、营业执照、设施设备佐证资料及《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表》(附件1-1)。

2.申报服务对象。须提交出菇房佐证资料和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申报表》(附件1-2)。

(二)其它

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必须不是同一法人或业主,禁止自己给自己服务。

附件:1-1.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

      申报表

1-2.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申报表

        

         

附件1-1

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服务主体申报表

申报单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生产规模(袋)

食用菌

品种

申报单位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区)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街)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2

 2025年食用菌集中制袋社会化服务服务对象申报表

申报单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数量(袋)

食用菌

品种

申报单位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区)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25年永川区羊肚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支持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5年永川区羊肚菌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

(二)扶持产业。重点扶持羊肚菌生产,项目申报实施对象须技术基础好、有示范带动作用。申报的项目为生产建设所必须,建成后能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三)支持环节。支持羊肚菌生产基地建设及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范围。全区。

二、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一)支持环节:羊肚菌生产基地建设及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设备。

二)补助标准:财政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建设总投入资金的40%

附件:2-1.永川区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附件2-1

永川区               项目

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镇街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

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支持鼓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须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农业企业须流转土地5年以上。所有申报主体须附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但须相关部门证明复印属实

(二)扶持产业。重点扶持食用菌生产,要求申报实施单位拥有100㎡以上出菇房,生产技术基础好、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范围。全区。

二、支持环节和配置标准

(一)支持环节。配置菇蚊灯、太阳能杀虫灯、黄色粘虫板。

(二)分配标准。对申报单位申报的数量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的数量和采购的数量按比例分配。

三、参数指标

(一)菇蚊灯。诱蚊方式:光触媒诱蚊;电源方式:插电使用; 灭蚊方式:风扇吸入式;总功率15W,灭蚊功率5W

(二)太阳能杀虫灯。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智能控制方式,太阳能电池板功率≥30W,整体高度≥3m;接虫盒接虫方式,虫量可视,防水防飞;高压网面积≥0.15平方米;害虫诱杀率≥90%

(三)黄色粘虫板。规格25*20cm,材质为可降解纸膜秸秆。

附件:3-1.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


附件3-1

2025年永川区食用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种植规模(袋)

食用菌品种

申报数量

太阳能杀虫灯(盏)

菇蚊灯(盏)

黄色粘虫板(张)

申报单位

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村(社区)意见

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镇()意见

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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