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37 发文字号: 永农委发〔2025〕15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5-07-31 发布日期: 2025-07-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机类)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37
发文字号: 永农委发〔2025〕150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5-07-31
发布日期: 2025-07-3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机类)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永农委发〔2025150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市级农业经营主体

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机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523 号)及《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及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建设任务的通知》(永农委发〔2025140号)的要求,围绕永川智慧农业引领区开展未来农场建设,支持建设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个家庭农场培育未来农场。为做好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农机类)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合作社培育项目:永川区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运行规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 

2.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纳入全区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管理、经营规模适度的示范家庭农场。 

(二)申报要求

项目在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开申报,并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记录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2.实施主体具有较好的成长性,连续正常经营2年以上,产业特色鲜明,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合作社)或20万元(家庭农场);具备示范带动能力,合作社成员不少于30户,家庭农场流转土地面积不低于50亩;

3.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高,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

4.财务管理规范、各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运行良好。

二、申报项目及补助标准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家庭农场培育)

1.建设内容:围绕智慧农业引领区开展未来农场建设,支持2个家庭农场培育未来农场,提高家庭农场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补助资金及标准:项目补助资金10万元,单个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5万元。用于补助家庭农场购置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合作社培育)

1.建设内容:围绕智慧农业引领区开展未来农场建设,支持4个农民合作社培育未农场,提升合作社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能力。

2.补助资金及标准:项目补助资金190万元,单个合作社补助不超过60万元。用于补助合作社购置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材料编写。申报业主组织人员按照文件相关要求编写项目实施方案,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具体环节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具体建设内容要有建设规范标准要求。实施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区农业农村委。文件附件应包括:项目实施方案、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报送时间。2025810日前。

3.报送方式。相关单位申报材料纸质件六套,并报送电子件一套。农机推广站联系人:吴修明;电话:13527334043;邮箱:307085140@qq.com

(二)其他事项

1.逾期或未按规定形式上报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2.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3.本申报文件电子文档,可从重庆市永川区政府网下载。

附件:2025年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7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5年____项目(先建后补)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市级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项目任务分工

备注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评审

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备注

业务

评审

现有条件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业务目标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财务

评审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财政支持环节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资金筹措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评审结论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评审人员签字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用、市级单位不填此表。评审工作在主管部门有关领导组织下,由财务机构具体承办。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评审组 长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评审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便民地图
公开信箱
智能问答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07006009号-1 网站标识码:5001180002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123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