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5〕11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30 | ||||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5〕112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
| 发布日期: | 2025-06-03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有效性: | |||||
永农委发〔2025〕112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75号)相关要求,为高质量做好我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高效规范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经研究,组织开展永川区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支持项目个数
2024年市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补助资金,90万元。支持2个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1.以区域特色农产品为依托,建设一批品牌直销渠道网点、品牌直播间、品牌产品新农人IP,打造“永川香珍”“五间西瓜”“仙乡龙品”等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
2.在试点区域内建设农产品电商服务中心、农产品电商供销平台、数据集成展示中心等,建设一批电商服务点,改建一批直播馆和网络直播培训室,并配置直播设备,开展农村网络直播试点,推进“互联网+”特色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
何埂镇、仙龙镇、五间镇等市级农村综合改革相关示范试点资金支持的3个镇及村范围内。
四、申报对象
项目实施地点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主体要与农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
五、补助原则
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项目完工后经区农业农村委按程序验收后进行拨付。
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市政道路、县乡公路、水利工程等,不得用于征地拆迁补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本息,不得用于“门墙亭廊栏”等景观建设,不得列支管理费和项目咨询、论证评审费等。
六、完成时限
区农业农村委项目资金计划文件下达后,实施主体需在1个月之内开工,完工时间不得晚于2025年7月30日。
七、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编制《永川区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方案(格式)》(详见附件1)。项目申报实施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
(三)公示。开展项目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相关申报单位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八、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申报材料中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方案、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报送时间。请于2025年6月3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委505室,逾期视为无效。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电子件报送指定邮箱。
(三)其他要求。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不得擅自更改和删减。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申报方案的对应内容保持一致。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格式)
2.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3.项目评审表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何政协;联系电话:023-49850680;邮箱:961433670@qq.com)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农产品综合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方案(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年 月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他。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他。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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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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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项目申报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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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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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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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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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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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复核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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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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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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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投资总额 |
补助金额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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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填写。
附件3
项目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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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 结果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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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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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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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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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3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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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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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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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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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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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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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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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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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专家组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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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人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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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评审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