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22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5〕5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22 | ||||
发文字号: | 永农委发〔2025〕5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
发布日期: | 2025-03-1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永农委发〔2025〕52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继续做好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
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相关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进行补助。现就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脱贫家庭及监测对象家庭。脱贫家庭应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登记在册;监测对象家庭是指已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未消除风险(含申报期内消除风险的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的(主要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补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补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补助政策的,不得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补助期限
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回到学校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学年分为春期和秋期,每学年共3000元/人。
四、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五、申报审核
由于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已经停用,今年暂采取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审核。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要全,学生填写申请理由要真实,据实反映家庭状况。从村到镇街,务必认真审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助对象申报资料包括:重庆市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新入学学生申请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申请需提供在读在校证明或缴纳学费凭证(需为当期证明)、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且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二)申报程序。补助对象务必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报对象身份和就读职业院校,公示5天;报镇街审定并公示5天,再由镇街统一将所有学生的申报资料、镇村两级公示照片复印件、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鲜章的重庆市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行政综合楼5楼502办公室)审核。同时,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件。区农业农村委审核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20日至5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5月25日前审核上报,区级于5月30日之前完成复核,6月下旬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8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10月10日前审核上报,区级10月15日之前完成复核,11月中旬补助到位。
七、其他事项
各镇街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帮扶干部要做好就读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思想工作,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完成雨露计划补助的申报。各镇街要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因宣传、摸排等工作开展不力造成漏享或错享的,需补发的资金由镇街自行承担。若在申报期间遗漏,可在下学期补交申请表,进行补报,并发放相应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
3.《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15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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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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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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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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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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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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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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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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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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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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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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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或高等职业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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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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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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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年人均 收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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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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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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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 年月日 | ||||
申请承诺 |
以上所填内容情况皆为真实,如有虚假,所领补助金愿全数退回,并接受相关规章处理。 年月日 | ||||
村委会意见 |
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月日 | ||||
镇街意见 |
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月日 | ||||
区农业农村委 |
负责人签署意见:
年月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前部分由申请学生本人填写,并逐级签署意见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
2、家庭属性填写脱贫户、监测对象。
2、家庭住址要填写具体的村、组,如:**镇(街)**村**组。
3、如父母双亡者,父亲、母亲姓名栏,可填写亲友姓名和电话,以便联系。
4、“申请理由”一栏除说明家庭经济情况外,还应表明积极学习向上的态度等。
5、“村委会意见”一栏应填写群众公示意见,“镇街意见”一栏应填写表达明确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上交此表时并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在读在校证明(或缴纳学费凭证原件)、镇村两级公示照片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且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附件2
重庆市永川区2025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学期:
序号 |
镇街 |
村 |
申请人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家庭属性 |
就读学校全称 |
班级 |
所学专业 |
学校属性 |
持卡人姓名 |
持卡人身份证号码 |
开户行全称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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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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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