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06 | 发文字号: | 永乡振发〔2023〕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永川监管分局 关于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 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06 | ||||
发文字号: | 永乡振发〔2023〕10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2-2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永川监管分局 关于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 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永川监管分局
关于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市医疗保障局、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印发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八条措施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现就资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 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商保承办、市场运作”的原则,优化调整“综合防贫保”,采取定额资助参保的形式,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即“重庆渝快保”),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长效机制,降低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综合防贫保险”。将“综合防贫保险”医疗保障部分调整为资助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保“渝快保”,其余返贫致贫风险防范调整为由“一事一议”进行救助。“综合防贫保险”保障期内未完成的赔付工作继续按照《关于实施“综合防贫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永农委发〔2021〕199号)完成赔付,并履行约定的风险补偿相关事宜。具体为2021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拉通计算,以2021年保费为基数,实际赔付率不足85%(含)的,结算时不足部分将在对应承保机构“渝快保”资助保费中予以扣减。
(二)确保基本医保参保全覆盖。坚持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全覆盖参加基本医保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重要内容,继续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医保进行资助参保。2023年资助标准为:监测对象购买居民医保一档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自愿购买二档按照参加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脱贫人口按照5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各镇街要加强基本医保参保数据比对、核实、督办,强化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参保情况跟踪调度。对不及时参保的,要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引导动员,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
(三)积极推进“渝快保”资助参保。从2023年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结束,通过定额资助参保的形式,引导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购买“渝快保”。2023年补贴标准为:脱贫人口购买“渝快保”普惠款和升级款均按照50元/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监测对象(包括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下同)购买升级款的按照150元/人标准给予定额补助,购买普惠款的按照69元/人标准给予全额资助。资助参保时限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2月28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可以线下自行购买,事后给予定额补贴,也可通过重庆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渝快保”参保通道购买,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投保自动识别身份,直接享受补贴扣减。对于未自行购买的,各镇街充分征求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意见后,采取集中参保的方式参保。
(四)强化医疗负担预警监测。管好用好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平台,全面掌握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投保理赔情况。乡村振兴和医保部门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共享、数据分析比对,主动发现、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困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提升政策干预的前瞻性,增强帮扶救助的时效性。
(五)完善“一事一议”救助政策。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突发重大疾病、意外灾祸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现有帮扶政策无法有效解决的,各镇街要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救助,切实守住不发生因病返贫致贫底线。对本级解决存在困难的,要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纳入区级“一事一议”救助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是防止脱贫人口因病返贫的重要保障,“渝快保”是对现有医保待遇的有益补充。各镇街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开展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居民医保和“渝快保”参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意识,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缴费,推动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居民医保应保尽保、“渝快保”愿保尽保,确保2023年2月28日前高质量完成参保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参保补助资金由区乡村振兴局统筹使用市级及以下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参保期结束后,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财政局据实向承保机构拨付资助补贴。对已自行购买2023年“渝快保”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各镇街排查统计后,报区乡村振兴局据实补助给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应享受的财政补助金额。
(三)加强工作调度。集中参保期间,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定期调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资助参保情况,督促工作进度。并做好“渝快保”赔付情况的跟踪监督,强化风险防范,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真正受益。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永川监管分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