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05 发文字号: 永乡振发〔2023〕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3-00005
发文字号: 永乡振发〔2023〕9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2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按照《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永委农组办发〔202120号)相关要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员进行补助。现就2023年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农村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指经精准识别进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的(主要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如享受了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补助(即最高8000元学费补助等重庆地方政府补助政策的,不同时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补助期限

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补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该助政策。

三、补助标准

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按每生每学1500/的标准进行补助,学年分为春期和秋期,每学年共3000/人。

四、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

(三)分期申请发放每学年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补助资金分学期发放。

五、申报审核

(一)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要全,学生填写申请理由要真实,据实反映家庭状况。从村到镇街,务必认真审查材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助对象申报资料包括:重庆市2023年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申请的学生需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后续申请需提供缴纳学费凭证原件)、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开户银行且要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二)申报程序。对象务必填写申请表,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审申报对象身份和就读职业院校,公示5报镇街审定并公示5,再由镇街统一将所有学生的申报资料、镇村两级公示照片复印件、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鲜章的重庆市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报送区乡村振兴局(区行政服务中心5502办公室)审核同时,汇总表还需报送电子件。区乡村振兴局审核通过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补助资金。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1430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510日前审核上报,区级于515日之前完成复核6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1日至1031日期间进行申报,镇级于1110日前审核上报,区级1115日之前完成核,12补助到位。

七、其他事项

各镇街要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帮扶干部要做好就读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的思想工作,帮助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完成雨露计划补助的申报。若在申报期间遗漏,可在下学期补交申请表,进行补报,并发放相应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表

2.重庆市永川区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请汇总表

3.《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永委农组办发〔202120号)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321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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