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34 发文字号: 永川委发〔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10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印发《永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34
发文字号: 永川委发〔2020〕1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09-10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印发《永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永川委发〔202011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关于印发《永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

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有关单位党组织:

《永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已经区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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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的具体措施


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新时代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新时代永川农村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基本原则。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集中精力做好脱贫攻坚、防贫减贫工作,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切实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夯实党的农村政策基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坚持教育引导农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把农民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三)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全面加强农村党的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一)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在中央、重庆市统筹下,实行区负总责,各镇街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区委全面领导全区农村工作,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农村工作大政方针、重大战略和重大改革;区委、区政府每年召开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每月至少研究一次农村相关的工作。区委书记把相当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谋划,狠抓工作落实。区委副书记分管三农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各部门、各镇街)

(二)发挥领导小组关键作用。设立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政府区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区委、区政府有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每半年召开专题会分析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协调三农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农村工作领导,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职责任务,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农村工作合力。

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委农办)设在区委农业农村工委,承担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

(三)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建议等各方作用,建立健全乡村振兴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充分调动改革创新、科技支撑、市场、人才、群众等各个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充分用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支持引导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振兴。完善永川区与黔江区的对口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人大农工委、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各部门、各群团组织)

三、推进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一)坚持规划引领。精准推进村规划和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做到全区行政村应编尽编,明确相应的建设任务和建设强度。按照乡村振兴一带六园多点布局,编制泛黄瓜山区域乡村振兴示范带,圣水湖、九龙河、石笋山、板桥、英山、杨广桥等六大产业园规划,明确乡村振兴规划对乡村发展的统领地位,加强各类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二)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落实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特色高效农业,持续推动茶叶、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发展。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示范推广稻—鱼、稻—虾、稻—菜等综合种养模式。全面落实菜篮子负责制,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农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实施农业两品一标建设工程,积极创建三园两场。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壮大加工龙头企业,以茶山竹海、黄瓜山、石笋山为重要节点规划乡村旅游精品路线。制定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2020年—2025年)实施方案,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整村整镇推进高标准农田和丘陵山区宜机化改造。与泸州、荣昌、大足等四川及重庆周边区县加强合作,积极融入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的建设。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供销合作社)

(三)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发展。把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乡规民约和乡村治理,让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大力创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民主法治村,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办普法培训班。持续培育乡村文明新风,培育乡贤文化,发挥乡贤积极作用。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优化升级乡村文化供给,深入开展文化科技三下乡活动,建设镇街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和乡情陈列馆。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在全区广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总结宣传推广农业农村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三农工作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科技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委)

(四)推动乡村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构筑长江沿岸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长江流域禁捕退补工作措施。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加强水土保持和中小河流治理,落实河长制,积极修复废旧矿山及损毁土地。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村容村貌,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要求农村各建设主体按照《重庆市永川区农房通用图集》合规合法开展建设活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建成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合作社)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总结三变改革试点经验,鼓励镇街在有条件的村稳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快推进五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三社融合发展的基础。加快永川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大对先行区及示范园区支持力度。积极落实深化财政支农投入改革、农村金融信贷改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贷款试点等农村改革事项。(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供销合作社、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六)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支持和指导村民通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加强自我管理。搭建村民民主协商平台,村级重大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规范民主议事程序。开展党群服务优化工程和乡村治理创新工程。开展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国家级,青峰镇、临江镇兴隆村市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村)建设。健全农业农村地方性法规制度,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乡贤评理堂,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七)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不动摇,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各级党委特别是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应当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抓乡促村,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

四、健全保障机制,强化工作支撑

(一)加强农村工作队伍建设。各镇街主要负责人要懂三农、会抓三农,分管负责人要成为抓三农的行家里手。建立区领导干部和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包镇(街道)包村(社区)制度。每年选派区级部门熟悉三农工作的优秀干部到镇(街道)或村任(挂)职。拓宽三农工作部门和镇(街道)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注重提拔使用实绩优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建立选派第一书记长效机制。增强农村工作干部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

(二)优先满足要素配置。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新编区、镇街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盘活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培育市级高素质职业农民、区级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乡村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推进重庆英才计划,实施三乡人才培育工程,引导和选派三师一家到农村服务。优化提升农业专家队伍。

健全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三年滚动项目库,加大财政资金撬动力度,积极支持政策性农业担保贴息和农业保险扩面、增品,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科技局、区工商联、区文联、区金融办)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好维护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开展临江河、小安溪河、青峰河等流域整治,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电网修复工程。加强农村通讯网络维护管理,建设互联网小镇。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深化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办好农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档升级、信息畅通、人才培养、优质服务工程,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不断推动我区社会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全覆盖,做好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责任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商务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残联、区妇联)

五、严格考核监督,明确工作责任

(一)压紧压实责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上级党委和政府对下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把落实党的三农政策情况作为党委巡察检查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

(二)加强工作汇报。各镇每年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责任单位: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三)严格绩效考核。把镇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区委、区政府对镇街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将镇街抓好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精准脱贫成效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区级有关部门绩效考核。每年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

(四)强化监督问责。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农村工作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对农村工作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上级党委约谈下级党委,本级党委约谈同级有关部门。各级党政机关涉农部门认真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关于农村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的职责,不得将部门职责转嫁给农村基层组织。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配合单位:各镇街、各部门)

(五)建立激励机制。对农村工作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不断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依规定期开展乡村振兴贡献奖等评选,对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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