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33 发文字号: 永川委发〔2020〕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17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全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33
发文字号: 永川委发〔2020〕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20-04-16
发布日期: 2020-04-17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全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永川委发〔20205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抓好全区“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

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2020416日)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全区上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紧紧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两大重点任务,有效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三农工作的影响,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全区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集中攻克贫困堡垒,对23个镇街,全区5个市级贫困村和5个相对滞后村,在“两不愁三保障”、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弱项的行政村,共计25个行政村进行挂牌督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剩余的4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杜绝因贫失学辍学。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保质保量推进危房改造,动态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深化抓党建促脱贫行动。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统筹做好非贫困村脱贫工作,补齐工作短板。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一体抓好市级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深入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文旅扶贫、金融扶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志智双扶八大专项行动。清理扶贫资产,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理清扶贫资产权属关系,规范管护责任,明确收益、分配权益。

(三)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强化区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镇街直接责任。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力度不减。深化扶贫工作团结对帮扶机制,聚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源。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保持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稳定。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四)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督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好接受市级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重点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普查。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管理、问题动态化清零。开展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对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扶贫资金使用、驻村帮扶、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五)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全面总结脱贫成效、典型案例,建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库,讲好脱贫攻坚故事。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一周年宣传报道,举办脱贫攻坚成效展等。按市级有关规定,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奖励。

(六)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衔接、工作衔接和政策衔接。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七)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管好维护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700公里,村民小组通畅率达100%。持续推进农村电网修复工程。加强农村通讯网络维护管理,为农村5G网络建设创造条件。完成农村天然气用户覆盖数4000户。

(八)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综合整治河道20.66千米,完成青峰河下游段,小安溪周家堰、罗家桥段,临江河永川城区下游重点河段以及永川区孙家口水库群至临江河(城区段)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农村水水源水质监测

(九)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完成动态新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贫困对象的房屋改造,实施农村旧房提升行动。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治理废弃矿山,村规划应编尽编。

(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深化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加强镇街寄宿制学校建设,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持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改革。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加强农村特殊教育。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的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切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村民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强化基层医疗保障,分步更新镇街卫生院医疗设施设备,提高标准化镇街卫生院建设水平,改造提升村卫生室,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

(十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不断推动我区社会保险的制度全覆盖和人员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加快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成投用贫困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改善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

(十三)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梦想课堂活动不少于1000场。大力实施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演出。建设镇街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和乡情陈列馆。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十四)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做好辖区内水生生物保护区渔船退捕工作。

三、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五)稳定粮食生产。坚决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大局,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建设和管护好两区划定面积62.5万亩。示范推广稻鱼、稻虾、稻菜等综合种养模式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十六)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面落实菜篮子负责制。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

(十七)发展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2+3为主线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实施农业三品建设工程,实现全区品牌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30亿元。发展高效林业。

(十八)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培育茶叶、调味品等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实施食品园区建设300亩,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投产15家,年产值10亿元。建设百亿级林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基地)。

(十九)做优做精乡村休闲旅游业。开发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强特色旅游镇、特色旅游村建设试点,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建设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

(二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推进益农信息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现站点在全区行政村的全覆盖。开展村村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全区行政村村村旺电商服务点全覆盖。

(二十一)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英山茶叶市级产业园,黄瓜山、八角寺、圣水湖、九龙河等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食品加工园区,石笋山特色效益园区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板桥镇争创国家级产业强镇。

(二十二)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农田宜机化整治。统筹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实施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力度,实现招商引资5亿元。

(二十三)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鼓励设立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就业。力争创建2个市级充分就业村。回引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多渠道培训农村实用人才。

(二十四)建设现代高效特色农业。抓住永川处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在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中把握机遇,发挥承东接西重要功能,促进各类资源向三农领域流动,吸引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二十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衔接调研。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二十六)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5%左右的行政村。

(二十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100%。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改革试点。累计盘活集体林地达到15万亩。

(二十八)扎实推进三社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社(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深度融合机制。加快推进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等五大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三社融合发展的基础。

(二十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落实中央扶持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55个,消除空壳村49个。

(三十)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推动永川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永川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大对先行区及示范园区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区及先行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积极给予企业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十一)积极推进其他改革事项。积极落实深化财政支农投入改革、农村金融信贷改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贷款试点等农村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开展林长制试点,探索建立林票制度。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三十二)强化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特别是镇党委书记,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村级重大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优化镇街职能和机构设置。

(三十三)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说事、议事、主事。支持和指导村民通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探索搭建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规范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开展党群服务优化工程和乡村治理创新工程。开展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国家级,青峰镇、临江镇兴隆村市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村)建设。

(三十四)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乡贤评理堂50个,充分发挥乡贤评理堂在基层自治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组织开展好法律服务,按照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目标,各镇街7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2个以上法治宣传栏。

(三十五)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管住管好邪教问题。加快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地灾防治、危化品管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六、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三十六)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把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巡察检查的重要内容。

(三十七)优先保障三农投入。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扩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三十八)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农业设施用地可使用耕地。新编区、镇街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三十九)深入实施三乡人才培育工程。培育市级高素质农民900人,区级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落实激励政策,吸引原籍大学生、外出农民工等回乡创业。引导工商资本4亿元投入农村建设。深入开展三师一家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四十)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深化与院士专家团队交流合作。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轮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优先评定相应技术职称。开展科技特派员科学知识普及行动。推进农业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专家大院1个。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与企业合作,探索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和追溯。

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

小康的具体任务及分工

附件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

实现全面小康的具体任务及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备注

一、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1

集中攻克贫困堡垒。对2个镇街和1个村实行挂牌督战。确保现行标准下剩余的44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区扶贫办、各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持续开展控辍保学行动,精准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杜绝因贫辍学。精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保质保量推进危房改造,动态解决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3

深化抓党建促脱贫行动。

区委组织部


4

强化综合性保障措施。

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残联


5

统筹做好非贫困村脱贫工作。

区扶贫办、各镇街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6

全面整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

区扶贫办、相关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7

注重举一反三、统筹推进,一体抓好市级考核、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逐项对账销号清零。

区扶贫办、相关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8

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区扶贫办


9

深入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电商扶贫、文旅扶贫、金融扶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志智双扶”八大专项行动。

区扶贫办、各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

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理清扶贫资产权属关系,规范管护责任,明确收益、分配权益。

区扶贫办


(三)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

11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

区扶贫办、各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

强化区级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镇街直接责任。

各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3

进一步加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力度不减。

区财政局、区扶贫办


14

深化扶贫工作团结对帮扶机制,聚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资源。

区扶贫办、各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

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保持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稳定。

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


16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区纪委监委、区扶贫办


(四)开展脱贫攻坚普查督查。

17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做好接受市级脱贫攻坚普查等工作,重点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普查。

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队、区扶贫办


18

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长效机制,实现网格化管理、问题动态化清零。

区扶贫办


19

开展脱贫攻坚督导检查。对“两不愁三保障”、产业扶贫、扶贫资金使用、驻村帮扶、问题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扶贫办


(五)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

20

全面总结脱贫成效、典型案例,建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库,讲好脱贫攻坚故事。

区扶贫办


21

开展脱贫攻坚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一周年宣传报道,举办脱贫攻坚成效展等。

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


22

按市级有关规定,开展脱贫攻坚表彰奖励。

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办、区人力社保局


(六)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23

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区扶贫办


24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规划衔接、工作衔接和政策衔接。

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25

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

区扶贫办、区发展改革委


二、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七)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26

管好维护好已建成的农村公路,2020年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700公里,村民小组通畅率达100%

区交通局


27

加快推进村内入户道路建设。

区财政局


28

持续推进农村电网修复工程。

区经济信息委


29

加强农村通讯网络维护管理,为农村5G网络建设创造条件。

区经济信息委


30

完成农村天然气用户覆盖数4000户。

区经济信息委


31

新建“移动互联网村”10个、“互联网小镇”1个。

区大数据发展局


32

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应由镇街政府承担的管护费用纳入政府预算。

各镇街


(八)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33

综合整治河道20.66km,管道安装10km。完成青峰河下游段、小安溪周家堰、罗家桥段、临江河永川城区下游重点河段以及永川区孙家口水库群至临江河(城区段)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

区水利局


34

实施3.1万户农村居民自来水入户,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工作。

区水利局


35

加强饮水水源水质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水利局


36

完成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


(九)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沿带动、全域整治”工程。

37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


38

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施1.62万户厕所改造和15座旅游厕所建设。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

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委


39

村规划应编尽编,全面完成村规划编制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0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保洁作业体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体系、垃圾治理成果长效管理体系,探索开展农村易腐垃圾就地就近处理。9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建设133个垃圾分类示范村。

区城市管理局


41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小安溪流域3座镇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镇(街)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200人以上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生态环境局



42

结合产业发展,建设示范清洁院落30个。

区农业农村委



43

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春夏秋冬村庄清洁行动。

区农业农村委


44

编制农村黑臭水体摸底调查方案,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45

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500户,农村旧房提升5000户。

区住房城乡建委


46

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完成农村公共场所绿化15.9公顷。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快实施“楠木行动”,完成营造林18万亩。

区林业局


47

治理废弃矿山面积20公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48

完善村规民约,倡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管护

区民政局


49

深入实施河长制,新增治理水土流失10平方公里。

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十)提高农村教育质量。

50

深化落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16条”,全面提升基础教育质量。

区教委


51

加强镇街寄宿制学校建设与管理,统筹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持续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质量。

区教委


52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有序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区管校聘”改革。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编办


53

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政策,教师职称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符合条件的乡村学校教师纳入当地政府住房保障体系。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54

保障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

区教委


55

持续开展农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区教委


56

根据城镇化推进进度,及时增加城区学位供给,有效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问题。

区教委


57

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区教委


58

加强农村特殊教育。

区教委


59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加强农村地区学前儿童学习普通话教育。

区教委


60

扩大职业教育学校在农村的招生规模,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区教委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61

切实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村民防疫知识宣传普及。

区卫生健康委、各镇街


62

强化基层医疗保障,分步更新镇街卫生院医疗设施设备,提高标准化镇街卫生院建设水平,改造提升村卫生室。

区卫生健康委


63

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消除医疗服务空白点。

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64

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做好农村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精神卫生、职业病、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

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


65

盘活用好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现有编制资源,镇街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

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66

落实国家对应聘到艰苦边远乡村工作的应届高校医学毕业生大学期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区教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十二)加强农村社会保障。

67

不断推动我区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区医保局


68

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水平,全区范围内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区医保局


69

新建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9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2个、村级互助养老点118个,加快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70

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精准管理,合理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水平。

区民政局


71

建成投用贫困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改善重度残疾人护理服务。

区民政局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委


72

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服务。

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残联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区关工委


(十三)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73

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等,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74

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组织开展梦想课堂活动不少于1000场。

区委宣传部


75

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演出,全年每镇4场,每村2场;永川戏曲进乡村、进校园演出20场;永川区川剧惠民“月月演”,每月20日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上演。放歌新时代—重庆市2020年送演出进基层活动26场。开展“幸福满乡邻”志愿服务行动。组织9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在90%以上行政村建立枢纽型志愿服务站点,建立2支以上志愿服务队伍,分别开展2场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落实红樱桃“冬日针爱”志愿服务活动。

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76

建设镇街惠民电影固定放映厅1个;乡情陈列馆7个。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


77

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区农业农村委


(十四)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78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

区农业农村委


79

完成0.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

区农业农村委


8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回收废弃农膜295吨。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81

做好水生生物保护区渔船退捕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


82

强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区农业农村委


83

稳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利用。

区农业农村委


三、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十五)稳定粮食生产

84

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全年完成粮食播栽总面积97.5万亩、产量48万吨,油菜16.5万亩、产量2.25万吨。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


85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稳定农民基本收益。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86

推广稻-鱼、稻-虾、稻-菜等综合种养技术示范1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


87

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88

建设和管护好“两区”划定面积62.5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89

实施“科技兴粮工程”。

区发展改革委、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


90

抓好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模式。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91

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十六)多管齐下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92

全面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

区农业农村委


93

把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确保2020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区农业农村委


94

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95

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

区农业农村委


96

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


97

支持现有猪场升级改造,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


(十七)发展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98

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2+3”(茶叶、食用菌、特色水果、花椒及其他调味品)为主线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区农业农村委


99

2020年,新增茶叶面积1万亩,总面积达到11万亩,产量0.8万吨,实现产值9亿元,全产业链产值35亿元;食用菌种植1.4亿袋,产量7.1万吨,产值8.2亿元;新建特色水果基地3000亩,总面积23.7万亩,产量17万吨,产值6.2亿元。新增花椒种植面积1万亩,总面积达到3万亩,产量0.9万吨,产值1.08亿元。

区农业农村委


100

创建“三园两场”9个,累计达20个;新增“三品一标”50个,区域公用品牌达到1个,市名牌农产品达到18个。全区品牌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

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101

发展高效林业,实现林产值130亿元以上。

区林业局


102

加强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核算,全面准确反映农业生产、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全产业链价值。

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永川调查总队、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社等


(十八)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

103

培育茶叶、调味品等农产品加工业集群,新增加工龙头企业3家,建茶叶加工厂房5000㎡,建冷藏库200㎡,购置加工设备50台套,实现茶叶鲜叶年加工能力5万吨。

区农业农村委


104

实施食品园区建设300亩,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投产15家,年产值10亿元。

三教管委会


105

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初加工。

区农业农村委


106

支持乡村建设初加工厂、加工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初加工、手工业和绿色建材等乡土产业。

区农业农村委


107

建设百亿级林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基地)1个。

区林业局


108

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十九)做优做精乡村休闲旅游业。

109

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品牌,开发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区文化旅游委


110

积极发展“后备箱经济”。

区文化旅游委、区商务委


111

建成森林公园4市级以上、森林人家30市级以上)。

区林业局


112

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130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58亿元。

区文化旅游委


113

加强特色旅游镇、特色旅游村建设试点,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培育2个特色旅游镇、4个特色旅游村,培育25家规模经营主体,打造2个乡村休闲体验基地。

区文化旅游委


114

加大乡村旅游宣传营销力度。

区文化旅游委


(二十)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

115

全面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进一步推进“益农信息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不断完善站点,实现站点在全区行政村的全覆盖。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116

提高益农信息社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鼓励站点积极与快递企业合作,让快递服务进村,让农产品出村进城通道更加畅通便捷。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


117

开展“村村旺”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做到全区行政村“村村旺”电商服务点全覆盖。

区供销社、区商务委


(二十一)高标准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

118

进一步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对英山茶叶市级产业园,黄瓜山、八角寺、圣水湖、九龙河等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食品加工园区,石笋山特色效益园区的建设力度,积极推进板桥镇争创国家级产业强镇。

区农业农村委


119

办好农村“双创”基地。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120

积极申报国家级农业特色产业强镇建设,带动周边区域产业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


121

制定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管理办法、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监测、评价和淘汰机制,开展年度评估,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二)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

122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内容和验收标准。

区农业农村委


123

大力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3万亩,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70%

区农业农村委


124

实施“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建设。

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农业农村委


125

加大乡村振兴招商引资力度,围绕茶叶、食用菌、食品加工等重点领域,实现招商引资5亿元。

区招商投资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工商联


126

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对其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区经济信息委


127

提早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支持项目及早落地,有效扩大农业投资。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三)多渠道促进农民就业创业。

128

鼓励设立公益性岗位,吸收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就业。

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


129

力争创建2个市级充分就业村。回引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1万人。

区人力社保局


130

多渠道培训农村实用人才7000人。

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


131

落实涉企减税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领条件,提高农民工技能提升补贴标准。

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32

农民工失业后,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区人力社保局


133

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区人力社保局


134

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查整顿,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和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制度,落实根治欠薪各项保障制度,持续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区人力社保局等


135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

区人力社保局


136

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

区人力社保局、区科技局


(二十四)规划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

137

抓住永川处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轴线上的重要节点,在建设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中把握机遇,发挥承东接西重要功能,促进各类资源向“三农”领域流动,吸引更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建设的健康发展。

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区招商局


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二十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38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


139

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衔接调研。

区农业农村委


140

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

区农业农村委


141

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人力社保局


142

做好深化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

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六)扩面深化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143

总结推广试点经验,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区5%左右的行政村。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144

财政扶持项目优先向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布局。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145

研究出台金融支持农村“三变”改革具体举措。

区金融办


146

引导龙头企业、城市资本参与农村“三变”改革试点。

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七)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47

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100%。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改革试点。

区农业农村委


148

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全面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区农业农村委


149

累计盘活集体林地达到15万亩。

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150

落实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资产的占有权和收益权,探索股份有偿退出和继承的具体办法,不断丰富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形式。

区农业农村委


151

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


(二十八)扎实推进“三社”融合发展。

152

积极探索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社(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深度融合机制。加快推进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等五大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三社”融合发展的基础。

区供销社


153

采取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信用评级、授信工作。

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委


154

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流程,增强农村商业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服务“三农”能力。

区金融办


(二十九)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55

落实中央扶持专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55个。

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156

大力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和指导员,强化村级集体经济招才引智。

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157

消除空壳村49个。

区农业农村委、区委组织部


(三十)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

158

推动永川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永川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先行区及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加大对先行区及示范园区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区及先行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积极给予企业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三十一)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事项。

159

积极落实深化财政支农投入改革、农村金融信贷改革、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机制试点、农业设施及地上种植物登记抵押贷款试点等农村改革事项。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160

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区农业农村委


161

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区水利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162

开展林长制试点,探索建立“林票”制度。

区林业局


163

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区农业农村委


164

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区农业农村委


五、加强农村基层治理

(三十二)强化党组织对农村基层治理的领导。

165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区委组织部


166

选优配强镇街领导班子特别是镇党委书记,加大抓乡村促工作力度。

区委组织部


167

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村级重大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区委组织部


168

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区委组织部


169

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派驻第一书记。

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区扶贫办)


170

全覆盖培训207个村书记、主任。

区委组织部


171

优化镇(街)职能和机构设置。

区委编办


172

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主,开展南大街街道黄瓜山村国家级,青峰镇、临江镇兴隆村市级乡村治理试点示范镇(村)建设。

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173

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

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174

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加大农村基层巡察工作力度。

区纪委监委


175

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

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


176

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

区委宣传部


(三十三)健全乡村治理工作体系。

177

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说事、议事、主事。支持和指导村民通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探索搭建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规范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


178

开展党群服务优化工程,新(改)建村便民服务中心10个。

区委组织部


179

实施乡村治理创新工程,建立村示范工作室(站)1个。

区民政局


180

协调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妇联、共青团等组织建设。

区妇联、团区委


181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182

扎实开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

区农业农村委等


(三十四)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183

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乡贤评理堂50个,培训乡贤评理员1次以上,充分发挥乡贤评理堂在基层自治中调处化解乡村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

区委政法委


184

开展巡回审判150场,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00场以上。充实农村普法图书、挂图、海报等宣传资料,开办普法培训班2期,2020年各镇街70%以上的村(社区)设立2个以上法治宣传栏。

区司法局、区法院、区委宣传部


185

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十项行动,完善市区镇村“四级联排联调机制”,加快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协调联动、有机衔接,努力实现一般纠纷不出村社、较大纠纷不出镇(街道)、重大纠纷不出区的目标。

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186

持续整治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区纪委监委


187

及时掌握农村地区各类利益诉求群体维权类活动新动向,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区公安局


188

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

区信访办


189

推行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接访制度。

区信访办


190

建立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区信访办


191

实施“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养工程,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区司法局


192

积极构建乡村治理发现、解决问题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广“老马工作法”“乡贤评理堂”等经验。

区司法局


193

广泛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婚姻家庭指导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妇联


(三十五)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194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

区公安局、区委政法委


195

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继续整治农村乱建庙宇、滥塑宗教造像。管住管好邪教问题。

区委统战部


196

加快区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深化农村网格化管理。

区公安局、区委政法委


197

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地灾防治、危化品管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


198

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委


199

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区应急局


200

逐步推行“一村一警(辅警)”机制。

区公安局


201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农村劝导站等监管机构建设。

区公安局


六、强化农村补短板保障措施

(三十六)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

202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出台实施办法。

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


203

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一把手”责任。

区委办公室、区委乡振办、区扶贫办


204

把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重点任务列入党政“一把手”工程。

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委


205

督促落实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充分履职尽责,完善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决策机制。

区委编办、区委农业农村工委(区农业农村委)


206

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补短板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乡村振兴专项督查、考核范围,把党的十九大以来“三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巡察检查重要内容。

区委督查办、区政府督查办、区农业农村委、区纪委监委


(三十七)优先保障“三农”投入。

207

优化涉农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

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


208

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

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9

用足用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区农业农村委


210

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按规定享受现行小微企业相关贷款税收减免政策。

区税务局、区金融办


211

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体系,扩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

区农业农村委


212

探索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农业附作物依法合规抵押融资。

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办


213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推行农产品收益保险,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

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委


214

在信贷、财税、监管等方面对农户进行激励,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激励、减免、优惠等机制。

区金融办


(三十八)破解乡村发展用地难题。

215

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16

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保鲜冷藏、晾晒存贮、农机库房、分拣包装、废弃物处理、管理看护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根据生产实际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等


217

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严禁以农业设施用地为名从事非农建设。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218

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19

新编区镇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20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产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21

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审批进行全面梳理,简化审批审核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222

推进乡村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十九)深入实施“三乡”人才培育工程。

223

加快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村干部学历教育,培育市级高素质农民900人,区级新型职业农民5000人。

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供销社


224

落实财政、金融、社会保障等激励政策,吸引原籍大学生、外出农民工、退役军人、企业家等回乡干事创业。

区人力社保局等


225

积极组织参评“重庆英才·乡村领军人才”,用好本区人才。

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


226

落实人才统筹培养使用制度。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林业局、区水利局等


227

深入开展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艺术家“三师一家”下乡服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


228

发挥好产业技术指导员作用。

区农业农村委等


229

持续开展“专家服务团”服务基层活动。

区人力社保局


230

有序推进城区教科文卫体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等


231

建立全区乡村振兴学院联盟,支持职业院校和相关高校优化涉农学科专业设置。

区教委、区农业农村委等


232

引导工商资本4亿元投入农村建设。

区工商联


233

推进乡村建筑工匠、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人等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乡村建筑工匠150人,培训非物质文化技艺传承人50人。建设3个农业“星创天地”。为镇街事业单位招聘补充紧缺人才6人。持续回引本土人才,每村挂职、创业本土人才保持在1名以上。

人力社保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委组织部


(四十)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234

加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深化与院士专家团队交流合作。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轮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优先评定相应技术职称。

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


235

开展科技特派员科学知识普及行动。选派科技特派员30人左右。开展技术培训100次以上,解决技术难题10项以上。

区科技局


236

推进农业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支持科技专家大院1个。

区科技局


237

开展农业保险气象服务,与企业合作,探索特色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和追溯。

区气象局


238

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

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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