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26 发文字号: 永委乡振组〔2019〕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19-04-01 发布日期: 2019-04-04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26
发文字号: 永委乡振组〔2019〕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成文日期: 2019-04-01
发布日期: 2019-04-04
标题: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有效性:

永委乡振组〔20191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方案》的通知


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按时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并于每月25日前将建设情况以附件2的格式报送至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区行政服务中心502室),报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情况、建设进度等。各镇街积极配合责任单位,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

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永川区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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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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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重庆市永川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

2019年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2019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的关键之年,是实施《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及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一年。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意义十分重大。深入推进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切实做好“三农”工作的安排部署,既取势、更取实,以实干促振兴,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找到平衡点、形成创新点,努力求突破、见效果、树样板、出经验。对我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9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具体方案如下:

一、扎实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1.加快培育一二三产业集群。制定茶叶、食用菌、花椒等产业工作方案,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62.5万亩(其中水稻50万亩、玉米12.5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油菜籽9万亩。调减低效作物3万亩,新发展农林经济作物3.7万亩,重点培育茶叶、食用菌、调味品等农产品加工集群;坚持线下线上并举,扎实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改造升级和电子商务进村工程,新建或改造镇(街)农贸市场(含城区菜市场)4个,培育有效农产品电商主体70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供销社

2.集中力量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整合部门涉农项目资金2.5亿元,集中资源,加强圣水湖、黄瓜山、八角寺、九龙河等4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石笋山、青峰河等12个区级特色效益农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茶叶、食用菌、花椒、名优水果等支柱产业发展。建设市级产业园1个,建设各类产业园区20个。建设食用菌工程实验室和豆豉产业技术研究院。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等

3.加快培育壮大加工龙头企业。围绕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弘扬乡村传统美食制作工艺。引进和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重点打造茶叶、食用菌等加工产业集群,做强永川区农副产品及食品加工园(板桥镇),加强木竹、木竹纸浆等特色林产品加工贸易。完成新增加工龙头企业1家,初级加工企业2,实现茶叶鲜叶年加工能力4万吨。新增食用菌加工企业1家,加工食用菌2000吨。建设百亿级林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基地)1个;实施食品园区建设400亩,规上食品加工企业投产10家,年产值7亿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经济信息委、三教管委会

4.开发推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塑造“乡村时光”品牌,深入挖掘长江文化、稻作文化、乡贤文化及民风民俗,推动乡村变公园、农房变客房、农产品变商品。加强特色旅游镇、特色旅游村建设试点,扶持发展乡村旅游经营主体。完成建设1个特色旅游镇、3个特色旅游村,培育20家规模经营主体,打造1个乡村休闲体验基地。建成市级以上森林公园4个、市级森林人家30家以上,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1150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50亿元。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

5.持续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对标对表全市“一村一品”指导意见和示范村镇创建标准、条件和管理办法。制定全区“一村一品”示范镇村实施方法。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10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6.打造农民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根据重庆市修订完善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办法。制定区级实施细则,建立完善区级示范社管理名录。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清理“空壳村”、“挂牌村”。完成新发展农民合作社25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7.构建完善优势特色产业。突出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坚持以“2+3”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茶叶、食用菌为主导产业,以花椒、特色水果、调味品为补充。2019年,新增农业特色产业3万亩以上;培育龙头企业8家,茶园总面积达到10万亩,产量1万吨,实现产值1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40亿元;培育食用菌种植企业2家,培育加工企业1家,年种植食用菌1.7亿袋,产量8.5万吨,产值9亿元;新建花椒基地2万亩;发展高效林业,实现林产值12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8.推进农业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完成新建测土配肥站1个,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3%,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态综合治理1万亩,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村2个,创建“三园两场”数量达到10个,三品一标”数量达到150个。市名牌农产品个数达到10个,全区品牌农产品年销售收入达到25亿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9.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监测体系、追溯体系。严防严控重大动植物疫情,突出抓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产业安全。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确保主要农产品综合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全覆盖推进农业信用档案建设与管理。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点达到150个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0.扩大农产品出口。对标对表重庆市农业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制定全区促进农业对外开放具体实施细则。拓展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扶持发展外向型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百家农业龙头企业对接行动”,建立农产品出口公共平台。在西部农交会上展示全区龙头农产品。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1.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按照“5+10+50”的思路,做好5个国家级、10个市级、50个区级重点项目的包装和招商引资工作。充分利用我区茶叶、食用菌、豆豉等特色农产品在产业基础、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以农产品加工业为招商引资重点,引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12.整村整镇推进农田“宜机化”整治。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将宜机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内容和验收标准。整村整镇推进万亩农田宜机化示范区建设。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5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35万亩;宜机化土地整治面积5万亩,综合农机化水平达到66%,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0%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3.持续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完成永川区龙门溪至革命水库至临江河河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实施农村居民自来水入户1万户,完成高效节水灌溉2万亩,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万亩;中小河流综合治理8.2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评价。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14.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便民路的建设,建设重要农村公路100公里,通组通畅公路600公里,全区具备条件的村社通畅率达到82.6%巩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

15.着力发展“智慧农业·数字乡村”。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网上交易额达到2.5亿元。加快推动生产端物联网应用、销售端电商发展、管理端大数据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农村地区人口聚居区光纤和4G网络覆盖建设。建成“移动互联网村”20个,“互联网小镇”4个。进一步推进“益农信息社”建设,站点达到200个。同时提高益农信息社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

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大数据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重庆市邮政管理局七分局、区供销社

16.高质量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任务。全区经多次排查清理共清理出设施农业9845个,面积12923亩,清理出问题397个,其中属于其它违法违规的384个问题,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牵头,参照“大棚房”的处理指导意见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分类处置。属于“大棚房”问题13个,面积25.95亩,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整治整改。建立“大棚房”问题台账。切实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加强耕地保护与管理的长效机制,由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探索构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7.严密监测和强力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化各镇街属地管理责任、区级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养殖经营者主体责任。配备了荧光PCR检测及核酸自动提取设备,提升我区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持续开展重点场所(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等)排查。加强调运监管。做好应急物资、队伍、经费等准备。召开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18..全面推进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开展1个特色农产品气候品牌(品质)认证和追溯。

责任单位:区气象局

19.工商资本下乡。优化农村投资环境,稳定政策预期,引导好、服务好、保护好工商资本下乡积极性。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项目库,积极吸引区外企业投资我区乡村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投资负面清单,畅通工商资本投资渠道。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活动,引导工商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股权合作机制、开展产业合作经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防范经营风险。引导工商资本3亿元投入农村建设。

责任单位:区工商联

二、扎实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20.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按照每名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的要求,在提高政治素养基础上,抓实农村党员技能技术培训,提高带头创业致富、促进乡村振兴的本领。从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帮助党员创办领办致富项目、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商等,力争每个有劳动力的党员都有致富项目、每个村都培养一批党员致富能手。大力发展青年农民党员。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1.优化提升农业专家队伍。建立健全现代农业科研院所管理制度,落实科研单位在科技人员招聘、技术职称评定、科技人才流动、绩效工资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职称岗位聘用机制,健全与科技评价相配套的薪酬体系。加强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学术学科带头人培养。深化与院士专家团队交流合作。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行轮训。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优先评定相应技术职称。开展科技特派员科学知识普及行动。选派科技特派员30人左右。开展技术培训100次以上,解决技术难题10项以上。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委、区人力社保局

22.培育壮大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示范创建,培育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行政村全覆盖成立农民合作社。对农业龙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引导有潜力、有意愿的农业龙头企业上市挂牌。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研究制定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实施意见。2019年,培育市级示范家庭农场4个,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300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23.加快发展返乡创业青年队伍。回引农村劳动力返乡就业创业1万人。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000人次,发放扶持创业贷款0.8亿元,培育向农村发展的孵化基地1个,扶持重点企业1家,支持泛海扬帆大学生农业创业项目2个。举办以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名师巡演为支撑的全区创新创业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24.用好用活下乡人才队伍。以现场集中服务、长期联系服务、项目对接服务等形式,整合农技培训、政策咨询、技术引进、创业指导、医疗卫生等资源,为基层农村群众服务。组织科技人员30人以上,科技赶场10场以上,技术咨询1000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

25.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强高等学校涉农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培训、评选认定、动态管理、扶持激励机制。2019年,完成培育新型职业农民800人,多渠道培训农村实用人才4000人(其中培训庄稼医生35人,农业经纪人110人)。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26.着力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从区级部门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优秀干部到镇街任职。招募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西部计划人数保持在70人左右。继续实施农村本土人才培养计划,动态保持206名左右;按计划招录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聘镇(街)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教育、卫生、农业、文化、规划、建设等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20名。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定向招收医学生、免费范生,培养全科教师50,全科医生3人。完成100名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区卫生健康委

三、扎实推进乡村文化振兴

27.大力开展法治德治教育和时事宣传活动。推进“美丽乡村”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巡回审判100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80场以上,充实农村普法图书、挂图、海报等宣传资料,开办普法培训班2期,60%以上的村(社区)必须设立2个以上的法制宣传专栏。全年开展梦想课堂活动不少于1000场。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28.切实做好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工作。深化“家风润万家”活动。持续开展“和美家风乐万家”主题活动,组织农民群众“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建设一批好家风示范点。推出一批市级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创建最美院落8个,发动80%以上村(社区)开展清洁户评选。开展“孝善立德”主题活动100场,建设“四和一美”示范点30个。开展“道德典范”选树活动。全年开展感动人物、道德模范等群众身边典型选树和身边好人微访谈50场、身边脱贫故事交流活动10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29.持续培育乡村文明新风。深化“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出的乡贤我们学”活动。完善乡贤制度,推选新乡贤100人,引导乡贤带领农村群众增收致富。利用多种载体和活动,把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乡规民约和乡村治理,让核心价值观进村入户。开展“除陋习树新风”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大操大办专项整治“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等治理。开展“文明生活进乡村”活动。完成全区60%镇(街)公益广告发布,组织“新农村新生活”培训80场,开展生活技能大赛、文明礼仪竞赛和文化体育活动100场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委政法委

30.加强优秀乡土文化挖掘传承创新。推进优秀传统文化研究,开展乡村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利用,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因地制宜推进民族民俗文化发展、传统工艺振兴、农耕文化体验基地建设。开展“未成年人寻根乡愁”系列活动。开展“寻根乡愁”为主题的留住农耕、留住非遗、留住美食、留住年味记住祖先活动60场。在中小学开展非遗展览、展示30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

31.优化升级乡村文化供给。开展流动文化进基层。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演出,全年每镇4场,每村2场;永川戏曲进乡村、进校园演出20场;川剧惠民“月月演”,每月20日在区文化艺术中心上演;重庆市“渝州大舞台”演出30场。开展“文明生活进乡村”活动。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对双石、板桥、来苏、吉安、松溉、仙龙、大安、胜利路、南大街、茶山竹海等综合文化站进行提档升级,统筹建成10个镇(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村(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85个。开展“幸福满乡邻”志愿服务行动。组织50%以上市级文明单位开展志愿服务,在50%以上行政村建立枢纽型志愿服务站点,建立1支以上志愿服务队伍,分别开展2场以上志愿服务活动。落实红樱桃“冬日针爱”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区委宣传部

四、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

32.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科学编制改厕方案。合理选择改厕标准和模式。全年完成农村户厕改造1.16万户,新建农村公厕60座、新(改)建旅游厕所34座。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33.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收集保洁作业体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回收体系、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体系、垃圾治理成果长效管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工程,完成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93%以上。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34.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建立资金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制定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完成27座污水处理设施大修或技术改造,镇(街)场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农村(200人以上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

35.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行乡村保洁员制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新(改)造林0.5万亩,发放各类珍贵乡土树种100万株。统筹好山水林田湖(库)综合治理,推进全域绿化。积极创建森林乡村,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庭院创建活动。治理废弃矿山面积11.5公顷。新建改造农村电网线路26.49公里,变压器8台。新增天然气用户覆盖数3000户。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经济信息委

36.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成0.5万头生猪当量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型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农膜回收率达到72%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供销社

37.统筹推进村规划编制。把加强规划管理作为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完成村布局规划编制。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划分乡村类型,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村风貌,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到2019年底,基本明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等乡村分类。全面推进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三师”下乡服务。加强农村建房许可管理。

责任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8.继续开展美丽永川·清洁乡村行动。按照“四围绕”(围绕镇街场镇、居民庭院、居民点,围绕场镇出入主公路,围绕场镇饮水源水库、河流,围绕特色农业园区、田园);“七必看”(镇街政府所在地必看,辖区撤并场镇必看一个,撤并场镇公厕必看,经辖区主干道必看,辖区重要水源、主要河道必看,特色农业园区必看,辖区“示范院落”必看)内容,重点开展清洁场镇、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道路、清洁院落等专项整治行动,打造示范清洁院落60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五、扎实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39.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全面选派第一书记。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加强村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村级重大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全覆盖培训206个村书记、主任。优化镇(街)职能和机构设置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40.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说事、议事、主事。支持和指导村民通过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加强自我管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探索搭建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民主协商平台,规范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开展党群服务优化工程,新(改)建村便民服务中心10个;实施乡村治理创新工程,建立村示范工作室(站)1个。打造乡贤评理堂工作品牌。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乡贤评理堂54个,培训乡贤评理员1次以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41.做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编写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指导手册,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落实中央扶持专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扶持村级集体经济36个,消除空壳村36个。完成5个市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完成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改造(新建)镇(街)基层社5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42.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农民合作社为重点,围绕农业托管服务,积极培育耕种收等多环节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继续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服务环节。对现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进行升级改造,培育一条龙综合服务组织。开展乡村服务20万亩,其中农业社会化服务10万亩:水稻全程6万亩、稻谷烘干3.2万亩、茶叶修剪0.8万亩;农业保险10万亩:政策性保险5万亩,收益保险5万亩。农业生产服务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到2.5%。发展农民合作社25个。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供销社

六、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

43.做好深化完善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收尾工作。抓好承包地确权外业调查扫尾、调查数据矢量化处理。完成确权数据汇交。做好承包合同完善、证书换发、立卷归档等工作。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衔接调研。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44.积极探索推进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意见,探索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有效途径。结合发展乡村旅游、下乡返乡创新创业等,探索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办法。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45.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达到50%。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继承等权能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服务体系建设。贯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程管理办法。累计盘活集体林地达到15万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46.蹄疾步稳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总结黄瓜山村“三变”改革试点经验,鼓励镇街在有条件的村稳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2019增加2—3个村试点。建立健全支持农村“三变”改革配套政策。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探索资源性资产定价机制。完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负责、部门联席会议、专家定点指导、第三方评估等机制,严防改革风险,确保改革试点蹄疾步稳推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

47.稳步推进“三社”融合发展试点。积极探索供销社、农民合作社、信用社(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深度融合机制。加快推进供销基层组织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体系等五大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夯实“三社”融合发展的基础。采取股份合作、生产合作、服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依法依规开展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和信用评级、授信工作。创新涉农金融产品,优化信贷流程,增强农村商业银行涉农金融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48.创新大数据智能化农村普惠金融产品服务。深化与蚂蚁金服合作,面向镇街涉农人群,提供最高20万元、免抵押担保纯信用信贷产品。进一步创新金融产品、完善乡村金融体系。增设机构,鼓励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在镇(街)增设金融网点,完善乡村金融体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农村抵押贷款等业务。政策性农业担保贷款能力达到3.5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委

49.积极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继续支持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发展,加强政策协调和业务指导,加大对示范园区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示范园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积极给予示范园区企业金融政策支持,加强对示范园区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示范园持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农业农村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

50.切实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全民参保计划数据库与业务系统对接。加强部门之间数据对比、数据共享。依托全民参保计划系统下发扩面征缴计划,促进未参保人员参保和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在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基础上,实现数据的分析应用等。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51.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摘编。落实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季度工作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各镇街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方法。完善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区政府每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有关专题调研。年底前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乡村振兴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委

5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完善试验示范推进机制,继续开展“3+5“乡村振兴试验示范镇村。实施“五沿带动、全域整治”行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持和完善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台账管理机制。通过现场会议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综合督查。强力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统筹衔接机制,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方案。坚持开展区纪委监委公开接访活动,拓宽收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的渠道,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监委

53.加强宣传推广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总结推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主动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对接,为各类新闻媒体深入乡村采访创造条件,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继续办好永川区“中国农民丰收节”。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委

附件2

永川区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进度表

责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月 日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2019年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完成投资(万元)

责任领导

建设进度

备注

总投资

其中

总投资

其中

财政

其他

财政

其他








































注:每月25日前报送至区委乡村振兴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502室),联系人:王敏,联系(传真)电话:023-49852026QQ142476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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