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22 | 发文字号: | 永川委组发〔2018〕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18-09-25 | 发布日期: | 2018-09-27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1-00222 | ||||
发文字号: | 永川委组发〔2018〕12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2018-09-25 | ||||
发布日期: | 2018-09-27 | ||||
标题: |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有效性: |
永川委组发〔2018〕12号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
关于印发《永川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部务会研究,现将《永川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页无正文)
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
2018年9月25日
永川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市、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聚焦乡村发展难题精准落实“五个振兴”的意见》(渝委办发〔2018〕22号)精神,现就全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对标对表中央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三农”工作“重中之重”战略地位,聚焦健全乡村组织体系这个关键,在“重心下沉”上精准发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平安乡村建设,做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事在基层办、以组织振兴促乡村善治促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坚持对标对表,通过实施乡村组织振兴,力争实现村党组织带头人普遍过硬,农民党员队伍结构更优,青年人才不断汇集农村,村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焕发出新的强大生机活力,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全面建成达标,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全面加强、持续深化,农村社会风气清朗清正。到2020年,乡村组织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得到巩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得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得到巩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层党组织在社会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更加突出,领导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工作实现全覆盖,推动从严治党向深度延伸,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明显改变。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素质逐步提高,农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提升,年轻党员发展占比增加,农村后备力量得到培育,后备人才有效接续。
——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得以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村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显著增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作用充分发挥,乡村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增强,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突出政治功能,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党建强村,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的战斗堡垒。(2)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每年按不低于村总数10%的比例倒排确定后进村,实行“一支一策”挂单整改。(3)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规范设置办事大厅窗口,因地制宜设置功能室,着力解决阵地面积或活动面积不达标等问题。(4)严格按照公开公示要求,统一规范党组织信息公开和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四公开”,坚决杜绝形式主义。(5)健全公共事务准入制度,集中清理上级对村级考核评比多、创建达标多、检查督查多等突出问题。(6)制定《永川区2018-2020年发展农村党员工作规划》,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大力发展和培养农村年轻党员,确保贫困村每2年、非贫困村每3年至少发展1名年轻党员。(7)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坚持每年对农村党员开展集中冬训。(8)建好用活党员群众讲习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内容。(9)稳定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10)强化村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2.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1)制定《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方案》,坚持每年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村党组织书记任前联审和区级备案管理制度,着力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从农村创业带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能人、复原退伍军人、本土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严格选拔一批村党组织书记。(2)注重吸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退伍军人、本土人才等到村任职,加大村后备干部培养力度。(3)健全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机制,选优配强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选得强、驻得下、作用发挥好。(4)务实开展村干部培训,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坚持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集中轮训,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镇街每年对村“两委”成员、专职干部集中轮训。(5)探索监察权向村延伸的有效途径,加强村干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建立高效便捷群众信访反映渠道,完善问题线索交办督办机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6)落实村干部关爱激励政策,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
3.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1)坚持以自治为基础,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加快培育各类自治组织,引导农民说事、议事、主事。(2)把加强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村民自治章程,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力争下一届全区村“两委”换届时“一肩挑”比例达50%以上;支持村党组织书记、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或党员担任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支持未在村委会任职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其他组织负责人。(3)以镇街为单位统一组织修订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支持村民委员会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据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开展群众自治工作。(4)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级事务运行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评议、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5)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配齐配强监督委员会成员,深化对村级事务的监管。(6)强化党组织在新乡贤评选中的把关作用,选出德高望重、群众认可的新乡贤;强化党组织对乡贤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引导,为新乡贤发挥作用搭建平台。(7)整合优化农村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乡村网上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逐步推动乡村治理信息化、智能化。(8)积极培育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社会组织。探索搭建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新型民主协商平台,规范民主意识程序。
4.加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1)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巩固和完善新时代农村“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基本经营制度。通过资源有效利用、资产量化确权入股、提供社会服务、开展租赁业务等方式,培育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2)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全覆盖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明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推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的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报酬激励制度,探索经营管理人员报酬与经营收益挂钩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财政补贴项目建设和管护、政策性融资担保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优先对象。(3)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稳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探索产业带动型、资源开发型、服务创收型、租赁经营型、项目拉动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4)拓展资产权能。加快探索推进集体产权抵押融资、集体资产股份转让与退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外股权投资等综合性配套改革,赋予农村集体资产更多权能,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子。(5)大力推进“空壳村”治理。将市级贫困村纳入“市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范围。到2020年,消除无经营收益的“空壳村”,市级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5.加强平安乡村建设。(1)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整合综治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农村专兼职巡逻队、禁毒专职社工、流动人口协管员、社区矫正等群防群治组织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推进农村“平安大院”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环境。(2)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全区“雪亮工程”和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动视频监控向村民住宅、路口巷道、偏远区域延伸拓展。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探索“互联网+网格化管理”农村社会治理模式,使网格成为平安乡村建设的基本单元和组织节点。(3)聚焦农村地区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违法犯罪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精准打击农村地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净化农村地区发展环境。(4)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乡贤评理员引领乡风文明、普及法律政策、调处矛盾纠纷、反映社情民意、倡导移风易俗的作用。深入开展“七五”普法进农村活动,增强农村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自觉,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行为习惯。(5)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委、区民政局等部门,对全区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工作情况进行宏观指导。各镇街、相关区级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切实担好工作职责。各村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村民自治,积极推进党建强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切实推动乡村组织振兴顺利实施。
(二)建立工作制度。区、镇街、村三级应分别建立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制度,并由相关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拟定和审议在实施组织振兴工作中的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强化工作落实,制定督查检查方案,将推进乡村组织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区党建季度专项督查事项,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调研督查。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