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遴选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规范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健全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市场化、规范化运行体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惠民补贴政策,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6 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6〕53 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公开遴选一批资质齐全、合规经营、服务规范的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定点企业。为规范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具备农机报废回收拆解能力的市场主体均可申报,具体包括:具备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或者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二、遴选条件
所有申报主体须严格遵守国家、重庆市农机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技术规范,具备独立承接全区农机报废回收、合规拆解、部件销毁、档案归档、便民服务的完整作业能力,须全部满足以下硬性申报条件:
(一)人员配置齐全。具有与报废农机回收拆解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3人以上)和管理人员。人员岗位职责清晰,具备相应从业能力。
(二)场地达标合规。拥有固定、独立、封闭的报废农机停放、拆解及物料贮存专用场地,场地总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场地布局合理,划分拆解作业区、成品停放区、废料贮存区、危废存放区等区域,场地权属清晰,具备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设备设施完备。配备满足农机拆解作业需求的专业拆解设备、运输设备,同时配齐达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污染防治及环保处置设备,能够保障作业安全、符合环保作业标准。
(四)经营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记录,严禁存在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倒卖报废农机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后桥等核心总成部件,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行为;无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处罚、失信惩戒、行业通报等不良记录,信用状况良好。
(五)环保标准达标。对所产生的固废、危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匹配的处理能力,或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废物处理协议;在环保方面响应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能力,具有废水、废气采取集中收集自处理设施设备。
(六)溯源内控到位。拆解作业场地须布设全覆盖、无死角、可回看的视频监控系统,能对报废农机的拆解实行全程监控并储存,实现农机回收、核验、拆解、部件销毁、物料处置全流程溯源留痕,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22)标准化开展作业。
三、遴选所需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每页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逾期报送、材料不全、格式不规范、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受理。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永川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企业日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须提供商务部门认定的回收拆解资质复印件;
(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须提供《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及具备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有关佐证材料;其他企业和合作社提供具备固废、危废、废水、废气等处理能力有关佐证材料。
(五)从事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的回收拆解企业,须提供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六)农机拆解设备、环保处置设备、消防安防设备完整清单(含设备名称、数量、规格、权属、使用状态)。回收拆解制度和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七)管理人员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回收拆解场地证明资料;
(九)从“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并下载的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与申报日期一致。
四、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自主申报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2026年7月3日起至2026年7月9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备齐全部材料,报送纸质版资料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政策标准开展审核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初审,核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书面审核通过后,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现场实地核查,重点核验场地规模、功能分区、设备设施、人员配置、监控系统、环保安全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书面初审和现场核查情况,确定拟入围定点企业名单。所有申报资料严格执行“一企一档”管理制度,分类归档、长期备查。
(三)公示备案确定
拟入围企业名单在永川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收到的有效举报线索,将逐一核查处置。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确定为永川区2026年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定点企业,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备案,并在“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登记启用。
五、协议签订与服务管理
公示备案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与入选企业统一签订标准化《永川区农业机械报废回收拆解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作业标准、服务规范、监管考核、奖惩追责等内容。企业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及行业规范开展作业,认真落实农机回收核验、全程留痕、档案留存、安全环保作业等要求,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专项核查。
六、其他事项
(一)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申报主体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凡存在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申报及入围资格,纳入行业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区农机报废拆解及农业农村领域相关项目申报,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严格规范从业行为。定点企业必须全面履行服务协议,严格执行农机报废回收拆解各项政策规范,不得无故拒收合规报废农机、不得恶意压低报废农机残值、不得违规拆解处置农机部件、不得篡改伪造作业档案、不得倒卖报废农机核心总成。对违规企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整改、通报批评、暂停补贴业务、限期整顿等处置措施。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直接取消定点拆解企业资质,终止服务协议,会同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
(三)优化便民服务举措。鼓励定点企业完善服务体系,合理布设乡镇回收服务点位,推行上门回收、代办申报、全程指导等便民服务模式,简化群众办事流程,提升农机报废更新服务质效,切实保障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报名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农机推广站(重庆市永川区官井路4号)
联系人:杜万春 联系电话:023-49225526
附件:永川区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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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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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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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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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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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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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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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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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和停放报废农机的场地面积共平方米 |
自有/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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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回收拆解 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相关产品业务 |
是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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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场地作业分区 (如拆解车间、拆解后物料贮存区、固废或危险物料贮存控制区等) |
面积(平方米) |
自有/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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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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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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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技术职称/等级 |
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作岗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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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拆解设备(如农业机械拆解线、称重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剪断设备、挤压设备、切割设备、破碎设备、其他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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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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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权属单位 |
自有/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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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设备(如油水分离器、配有专用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专用密闭容器、分类存放机油滤清器和铅酸蓄电池的容器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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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名称 |
数量 |
所有权权属单位 |
自有/租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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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设备(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火灾报警器、防火卷帘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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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社)近三年经营情况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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