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农委发〔2025〕183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区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结转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永农委发〔2025〕183号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区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结转资金
项目计划的通知
何埂镇、吉安镇、青峰镇、朱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永川区2019年产业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永农委发〔2019〕68号)安排区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贫困村(滞后村)产业园建设、建立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长期利益联结机制、吸纳贫困户就业、产业扶贫贷款贴息、生猪死亡建卡贫困户产业救助等五个方面。现将该资金结转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资金安排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要求,现安排区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结转资金155万元。资金严格参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等方面。
二、项目内容
(一)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到户奖补
安排区级资金140万元,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种养殖产业。项目由相关镇街实施。
(二)吉安镇2025年农事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安排区级资金1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带动群众务工增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周边群众提供大米加工和农副产品代销服务。项目由吉安镇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实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立项、监管、结算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招采程序,注重收集整理过程资料,资金拨付参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类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各镇街要切实履行资金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前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全面落实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要求,要强化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明确收益使用分配,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资金项目监管。各单位要参照《永川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的实施方案》《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要求,在项目审批、招投标组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要全面落实区、镇、村三级公示公告制度,并将公示公告执行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严肃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工作不力、未达到整改效果的严肃追责问责,绝不手软。对资金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要加强线索搜集、重点关注,严禁套取、骗取项目资金,不得重复享受项目补助资金。若有违规违纪问题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法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保障群众利益。
附件:1.项目计划安排表
2.永川区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项目计划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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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项目类别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区级资金 |
绩效目标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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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川区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产业到户奖补 |
各镇街 |
产业发展 |
永川区23个镇街 |
通过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全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种养殖产业,通过以奖代补,最高奖励不超过8000元。 |
140 |
项目按照脱贫户户均不超过8000元的标准补助约3400户,可使受益人口在经济方面达到水平,补助连续发放3年。 |
本笔资金为衔接资金同名项目补充投放,除资金性质以外其他各项指标合并通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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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永川区吉安镇2025年农事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 |
吉安镇人民政府 |
产业发展 |
寒泸村灯杆坡村民小组街 |
改造大米加工厂生产车间30㎡以及内、外包装车间改造50㎡,新增无菌消毒室18㎡,新建包材间10㎡,改建质量检测室20㎡及附属设施改造。 |
15 |
增加就业岗位3个,带动10人务工,其中脱贫户2户2人,每名务工人员增加年收入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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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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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永川区2025年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庭院经济暨
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安排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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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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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何埂镇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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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青峰镇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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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朱沱镇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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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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