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48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571W/2025-00048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农业农村委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成立于2023年,是重庆市永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1.1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11.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1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11.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其中:基本支出585.11万元,占95.75%;项目支出26.00万元,占4.2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1.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2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8.52万元,增长14.74%。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92万元,增长15.05%。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34万元,占1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52万元,增长215.03%,主要原因是补缴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2)卫生健康支出21.40万元,占3.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5万元,下降62.36%,主要原因是经济分类科目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误填入卫生健康支出中,已更正。
(3)农林水支出486.77万元,占79.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02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补发超额绩效工资。
(4)住房保障支出21.60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5.14%,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退休一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5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0.60万元,增长25.0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23年新成立单位,人员逐步到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大额医疗、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83.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08万元,下降2.43%,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培训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水费、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2.9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29.9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预算增加。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控制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规范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相关制度规范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4.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2024年度区县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估)实地核查、巴渝和美乡村创建、市级调研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9万元,增长149.50%,主要原因是预算数据有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要求使用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7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1.0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5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20万元,下降25.48%,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8.2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8.6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差旅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5台台式计算机2.48万元、1台A4黑白打印机0.12万元。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264.64万元。从总体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实施进度合理,资金使用进度较好,绩效目标完成度适中,项目整体绩效水平适中,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1)公开范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本单位未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故本表为空。
(2)公开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4》、《重庆市永川区乡村振兴促进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余力 联系电话:023-498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