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8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为全区城乡居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服务,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2.实施社会救助服务:承担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精简定救等社会救助事务;指导镇(街道)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3.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服务。负责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相关事务性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

4.信息网络建设和维护:负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等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统计、分析和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开发,指导镇(街道)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信息、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业务,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5.相关业务培训:负责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民政惠民济困保、精简定救和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管理等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6.其他相关服务:负责与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方面的有关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059.9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986.10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0986.10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1059.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986.10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098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59.9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1059.9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986.10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3.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95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60万元,占1.05%;项目支出30734.33万元,占98.9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059.93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986.10万元,增长54.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困人员供养金精简退职定补襄渝铁路伤残民工补助孤儿生活费等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842.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804.36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困人员供养金精简退职定补襄渝铁路伤残民工补助孤儿生活费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1.82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二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42.3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804.36万元,增长53.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特困人员供养金精简退职定补襄渝铁路伤残民工补助孤儿生活费等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1.82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二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801.60万元,占99.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71.99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二是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补贴标准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19.28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82%,主要原因是疗保险缴费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1.43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6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8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8.29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2名在编人员转正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保、公积金单位部分等。

公用经费55.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73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调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17.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1.73万元,增长506.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家境调查评估费智慧民政平台维护等项目。本年支出217.6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81.73万元,增长506.35%,要原因是增加了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家境调查评估费智慧民政平台维护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69.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周边区县或其他省市人员来我中心调研社会救助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69.0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行节约,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8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80.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组织召开培训会。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3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77万元,下降98.36%,主要原因是为压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外出活动,且区内出差,不予报销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73万元,增长9.27%,主要原因是办公业务增加,人力成本及物资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空调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30734.3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单位临时救助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

1.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市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更好地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2023年度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低保中心)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86号)的规定,对全区23个镇(街道)的生活困难人员开展临时救助,救助人次达1.05万人次,救助金额2038.66万元。

2.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依据我区依照最高标准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对临时救助资金5000元以下的授权镇(街道)进行审批并救助,相对于其他区(县)我区对镇(街道)的授权审批金额算较高。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因教育、重大疾病型、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等其他特殊困难救助1.05万人次,救助金额2038.6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项目预算编制和分配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审批表签章手续不完善、入户调查执行不到位。

四是档案管理及监督管理待加强。

4.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我单位结合临时救助以往年度实施的实际情况,完善年度绩效目标,增加临时救助发放金额准确性等目标。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提高自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我单位加强对镇(街道)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及审批流程的业务培训,并督促他们加强政策的落实。

三是我单位适时对镇(街道)临时救助档案的归档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包宋梅   023-4982605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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