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8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863/2025-0008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8-20
发布日期: 2025-08-20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主题分类: 财政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6.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伤残抚恤标准。

7.负责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8.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倡导和推行婚俗及殡葬改革。

9.负责民政领域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区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

12.有关职责分工。一是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和落实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二是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永川区行政区划图。三是区民政局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区委社工部后,协助做好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内设三个科室,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救助福利科(儿童福利科安全监管科)、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下属5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即: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婚姻收养登记处、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站、重庆市永川区殡葬事务中心、重庆市永川区社会福利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085.9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75.94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10175.94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5085.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75.94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30.9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5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812.96万元,占99.22%;事业收入273.00万元,占0.7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5085.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175.94万元,增长40.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20.6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15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8.27万元,占4.04%;项目支出33667.69万元,占95.9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4812.9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30.94万元,增长41.62%。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资,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二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三是增加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奖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乡镇勘界项目中期款、永助桥社工项目家境调查评估费智慧民政平台维护等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323.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726.53万元,增长41.22%。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二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9.61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救助站结转部分上级项目资金到本年使用三是2024年救助站新建工程项目资金300.08万元为年中重新下指标拨付。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323.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9726.53万元,增长41.22%。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增资,行政运行支出增加;二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9.61万元,增长9.75%。主要原因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救助站结转部分上级项目资金到本年使用三是2024年救助站新建工程项目资金300.08万元为年中重新下指标拨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2024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3162.92万元,占9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4.64万元,增长9.82%,主要原因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等社会救助补助标准调增,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关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增加重庆市永川区失能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集中维修和隐患整改工程重庆市永川区救助站隐患整治和维修改造工程、十四五时期社会服务设施兜底线工程等项目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82.21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疗保险缴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77.78万元,占0.2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6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8.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26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职工职务职级正常晋升,工资、社保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19.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1万元,下降0.73%,主要原因是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二是职工退休,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489.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04.41万元,增长51.20%,主要原因是增加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奖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永助桥社工项目智慧民政平台维护等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本年支出1489.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04.41万元,增长51.20%,主要原因是增加精康融合行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奖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助、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永助桥社工项目智慧民政平台维护等福彩公益金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5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9万元,下降26.9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43万元,下降66.86%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大幅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7.9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因业务需要,新购置公务用车2本年无此项开支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5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工作业务检查等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17.4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8万元,增长2.99%,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临近报废,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区(县)民政局等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政工作,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1万元,下降42.7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4%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控开支范围和标准,公务接待费逐年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27批次9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0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1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0.20万元,下降64.52%,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现场办理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8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0.75万元,增长51.69%,主要原因是开展永川区养老机构消防培训演练2024老优所养第三期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综合培训23镇街儿童主任业务培训本年度差旅费支出9.37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56.94万元,下降85.87%,主要原因是为压减开支,减少不必要的公务外出活动,且区内出差,不予报销。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76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压减办公开支;二是职工退休,人员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1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3.12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打印纸空调、居家适老化改造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五、2024年度绩效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9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33667.6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按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本部门2023临时救助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等次为

1.项目基本情况

重庆市民政局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1447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渝民发〔201760号),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分类、规范救助标准,强化救助管理,更好地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2023年度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重庆市永川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低保中心)按照上述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永川府办发〔201986号)的规定,对全区23个镇(街道)的生活困难人员开展临时救助,救助人次达1.05万人次,救助金额2038.66万元。

2.主要经验及做法

根据上级相关政策依据我区依照最高标准对困难群众进行临时救助,对临时救助资金5000元以下的授权镇(街道)进行审批并救助,相对于其他区(县)我区对镇(街道)的授权审批金额算较高。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困难群众能及时得到救助。因教育、重大疾病型、遭遇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等其他特殊困难救助1.05万人次,救助金额2038.66万元,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3.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项目预算编制和分配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审批表签章手续不完善、入户调查执行不到位。

四是档案管理及监督管理待加强。

4.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我单位结合临时救助以往年度实施的实际情况,完善年度绩效目标,增加临时救助发放金额准确性等目标。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客观反映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提高自评真实性、准确性。

二是我单位加强对镇(街道)临时救助相关政策及审批流程的业务培训,并督促他们加强政策的落实。

三是我单位适时对镇(街道)临时救助档案的归档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龙珂瑶   023-4965510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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