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5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863/2024-00053 |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民政局 | ||||
成文日期: | 2020-09-01 | ||||
发布日期: | 2020-09-01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有效性: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牵头拟定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负责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界限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申报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镇街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定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7)负责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全区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负责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伤残抚恤标准。
(8)负责落实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9)负责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倡导和推行婚俗及殡葬改革。
(10)负责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民政领域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民政局内设科室3个,即:办公室(群众工作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民间组织和社会事务科、行政执法科);下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4个,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性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即: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处、区救助站、区殡葬服务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最低生活保障事务中心、区婚姻收养登记处、区救助站、区殡葬服务所等四个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
一是机构改革情况。完成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救灾、医疗救助、老龄委工作等职能划转和工作移交,转出行编人员6人、参公事业编制7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主要涉及优抚方面资金已划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管理,救灾方面资金已划转到区应急局进行管理,医疗救助方面财务工作已划转至区医保局进行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5,896.47万元,支出总计5,896.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63.93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163.93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5,31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87.06万元,下降38.9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387.06万元,因机构改革涉及优抚及救灾资金不再划入民政,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78.15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5,22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6.86万元,下降40.2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530.84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减少65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11万元、其他支出减少1319.48万元,因机构改革后优抚、救灾等专项资金减少,部分人员调出后公用支出减少,以及区军休中心整体划转后单位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189.83万元,占22.79%;项目支出4,031.13万元,占77.21%;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7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7.08万元,下降48.92%,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收回结余资金做存量资金,主要包括: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中央补助资金预算18.25万元、福彩助学资金17万元、村社区便民服务项目中心建设20万元、殡葬所火化炉改造50万元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896.4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63.94万元,下降41.39%。主要原因是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163.93万元,因机构改革后部分职能划转、人员调出,涉及相关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均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83.36万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资金划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救灾资金划转到区应急局及6 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561.97万元,下降81.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资金划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救灾资金划转到区应急局及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82.4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4.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7.73万元,下降31.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491.18万元、卫生与健康支出减少659.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7.11万元,因机构改革后优抚、救灾等专项资金减少,部分人员调出后公用支出减少,以及区军休中心整体划转后单位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955.00万元,下降82.84%。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优抚、救灾等专项资金减少,部分人员调出后公用支出减少,以及区军休中心整体划转后单位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1.21万元,下降22.95%,主要原因是年终财政收回结余款做存量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0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新增了2019年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活动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17.09万元,占95.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265.44万元,下降83.1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优抚资金划转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救灾资金划转到区应急局及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卫生健康支出151.63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4.35万元,下降82.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住房保障支出45.36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7万元,下降10.2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9.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79.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2.10万元,下降12.6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0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0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6名行编人员调出,并且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95.6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3.70万元,下降92.1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福彩资金。本年支出466.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59.13万元,下降74.4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维修改造等福彩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91万元,下降44.70%,主要原因是主要减少原因为厉行节约开支,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3万元,下降23.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6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6万元,下降35.5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3万元,下降29.40%,主要原因是原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参公单位)整体划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并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
公务接待费22.6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民政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05万元,下降48.1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0万元,下降20.9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366批次3,0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4.9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8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物管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80万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及社工培训会务、因机构改革减少了对退役士兵及义务兵的技能培训。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9.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8万元,增长44.71%,主要原因是组织对各镇(街)进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会议等。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66.84%,主要原因是村居干部及社工培训会务、因机构改革减少了对退役士兵及义务兵的技能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04%。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火化设备维护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项,涉及资金40267.2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资金使用和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项补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34万元,执行数为1872.07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数量指标-困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次数全年完成值68563完成比例1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次数全年完成值127501完成比例100%,二是成本指标-重度残疾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二级)(元/月)全年完成值70完成比例100%、重度残疾人员护理补贴标准(一级)(元/月)全年完成值80完成比例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廖贵琴:023-4965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