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5-00209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5-00209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防治、检验及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与除治工作。
2.重庆市永川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和疫情处置工作。
3.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主要职责
:负责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主测对象的监测任务;发布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信息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防治站为重庆市永川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加挂重庆市永川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重庆市永川区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中心牌子。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72.8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收入合计增加226.56万元。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2.8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73万元,占19.46%;项目支出864.11万元,占80.5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7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下达渝财农(2023)42号永财农(2023)58号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下达渝财农(2023)42号永财农(2023)58号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70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减少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2.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6.56万元,增长26.77%。主要原因是下达渝财农(2023)42号永财农(2023)58号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70万元,下降7.24%。主要原因是减少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3万元,占2.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2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调动。
(2)卫生健康支出11.62万元,占1.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27%,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调动。
(3)农林水支出1023.93万元,占95.4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37万元,下降7.61%,主要原因是减少林业改革发展和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3.77万元,占1.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住房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调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5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和人员调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9.7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60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人员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下降30.7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5万元,增长17.2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基础上,增加了2024年森林病虫害巡查检查和森林防火用车。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均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燃油、洗车、停车、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3万元,下降35.7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6万元,增长27.8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厉行节约基础上,增加了2024年森林病虫害巡查检查和森林防火用车。
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主要用于区县部门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15.7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略有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7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54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泸永江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协作会会务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22万元,增长366.67%,主要原因是增加松材线虫病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1.29万元,下降93.77%,主要原因是强化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控出差费用报销,差旅费支出大幅下降。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0万元,增长9.95%,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公用经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A4纸。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905.3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雨,联系电话:023-6119232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