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5-00206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969B/2025-00206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林业局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0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保护地事务中心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说明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方 针政策;承担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利用等方面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区辖内日常巡查 ,及时发现并处理涉及自然保护区职责权限内的相关问题 ,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报告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重庆市永川区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为重庆市永川区林 业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85.22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38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2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38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其中:基本支出385.22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8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7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64.87万元,增长74.8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17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社保基数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9万元,占8.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0万元,下降0.62%,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缴费减少0.20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60万元,占3.7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下降17.70%,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1.53万元,在职医保垫底资金减少0.93万元,生育保险减少0.67万元。
(3)农林水支出324.16万元,占84.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29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14.37万元,占3.7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万元,下降11.0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4.7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50.87万元,增长82.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50.4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01万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作餐费、其他交通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本单位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本单位 2024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58.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下降58.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4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外相关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交流指导工作的支出和部分工作餐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4万元,下降58.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4万元,下降58.18%,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5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2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采取线上会议,节约开支,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68万元,增长154.55%,主要原因是在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培训费,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费,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5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家具采购。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0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中《2024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重庆市永川区自然保护区事务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2024 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1》、《2024 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2》、《2024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3》。
本单位2024年不涉及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