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6-00023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6-02-10 发布日期: 2026-02-10
标题: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助申报指南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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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6-02-10
发布日期: 2026-02-10
标题: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助申报指南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资助申报指南

一、事项说明

【对象范围】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在籍在校并且家庭经济困难

【补助标准】寄宿的初中学生750/期、小学625/期;非寄宿的初中学生375/期、小学312.5/期,其中脱贫户学生初中的700/学期、小学600/学期。

【发放周期】每学期发放一次,非寄宿的脱贫户学生补助由教委拨款至学校食堂学生免费吃午餐

【办理流程】学生本人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后上报,区教委审核拨款到校,学校通过“一卡通发放”

【发放依据】关于下达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一、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提高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经国务院同意,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 元提高到 1500 元。非寄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由就读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市级补助区县按每人每天小学6元、初中7元,全年200天计算(含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

二、办理流程

学生主动向学校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区教委审核拨付→学校“一卡通”发放

三、政策依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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