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6-00021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标题: |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指南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6-00021 | ||||
| 发文字号: | 无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2026-02-10 | ||||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 标题: |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指南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 有效性: | |||||
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报指南
一、事项说明
【对象范围】我区高中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条件】在籍在校且家庭经济困难。
【补助标准】脱贫户学生每期1500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两档1250元/期和750元/期。
【发放周期】每学期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
【办理流程】学生主动申请,学校进行贫困认定后上报区教委审核并拨款到校,学校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学生资助卡。
【发放依据】重庆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重庆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四条 学校应当按照市教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渝教财发〔2019〕10号)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并加强审核,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第七条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社会保障卡等方式发放给受助学生。原则上按学期发放。
二、办理流程
学生本人主动向学校申请→学校进行困难认定→区教委审核拨付→学校“一卡通”发放
三、政策依据
《重庆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发重庆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2〕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