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205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5〕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日期: 2025-07-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205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5〕1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5-07-01
发布日期: 2025-07-1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2024年度民办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报

各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979号)、《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8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8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永川区教委成立年检专项工作组对20241231日前在永川区范围内经区教委批准设立,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101个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107个办学点)和5所民办学校,根据各机构(学校)提供的年检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经过开展实地检查、评估,作出相应等次评定具体年检结果详见附件1、附件2

区教委对年检等次为基本合格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结束后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向区教委监管科报送整改报告,由区教委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整改后仍未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其停止招生。

希望各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办学;认真总结办学经验,以整改促发展,不断提高教育和培训质量;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区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1.重庆市永川区民办学校2024年年检结果一览表

2. 重庆市永川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024年年检结

果一览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7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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