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204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1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4-00204 |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4〕17号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成文日期: | 2024-05-20 | ||||
发布日期: | 2024-05-20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有效性: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
通 知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切实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便捷度,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和《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规定的适龄少年入学。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区提出申请缓学或休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坚持规范公平。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各校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委统一管理。公办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统一管理。
(五)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城区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符合“有户无房、有房无户”条件的学生,在“三对口”学生录取完成后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残疾、军属、烈士等特殊群体及子女招生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相关政策和城区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三对口”中户籍迁移和不动产权属办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含4月30日)前。
1.“三对口”含义
(1)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房产系全产权)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一致,视为符合“三对口”。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户主和房屋产权人(房产系全产权)是祖父母(外祖父母),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双亡、其户籍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与法定监护人共同居住,房屋产权属其法定监护人全产权房。
2.“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含义
有户无房:在办理截止时间前户籍已迁入城区,未在城区购房;有房无户:户籍不在城区,在办理截止时间前已办理房屋产权有效证明。
3.“随迁子女”含义
户籍不在城区,未在城区购房,在城区务工居住的随迁人员子女。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和招生备案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备案。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三)农村学校招生入学
各学区在区教委指导下,按属地管理原则,统筹辖区小学、初中和属地直属初中的招生工作,按学生户籍所在地就近原则确定招生范围,镇街交叉地带的适龄学生,按历年惯例和方便学生的原则安排入学,确保各中小学生源分布合理。各学区须将招生方案报区教委审批后实施。
(四)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根据适龄学生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入学就读,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经专业评估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纳入学籍管理。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办理缓学手续。
3.其他特殊群体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新重庆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四、时间安排
(一)城区中小学
1.子女信息维护。2024年5月17—31日,申请城区公办中小学入读的适龄学生监护人,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以下简称“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以下简称“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学校或区教委反映并修正。
子女信息维护上传相关资料:“三对口”类学生上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结婚证四类照片;“有户无房”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照片,“有房无户”类学生上传适龄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出生证明三类照片;“随迁子女”类上传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合法工作证明或暂住证明照片。
2.正式网上报名。“三对口”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19日;“有户无房、有房无户” “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0日—21日。
3.网上审核录取。2024年6月17日—27日,进行网上信息审核。
4.结果查询确认。审核结果在渝快办【个人中心】-【我的申请】页面查看,如已被学校录取,需家长确认入学,在6月28日前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发放入学通知。2024年7月20日前,学校将通过“渝快办”陆续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生成入学“报到码”。家长可以对入学通知书进行查看、下载、打印,并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若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于6月17日—22日带齐上述相关资料,“幼升小”到划片学校、“小升初”到现就读小学进行办理,提供的信息将与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信息、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管理系统信息等进行比对,采集信息的真实性会影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
6.分批招录流程。城区中小学的招录按以下流程分批进行。
第一批次:录取“三对口”类,由划片学校直接录取。
第二批次:录取城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类,若学位充足,全部予以解决;若空余学位不足,首先招“有户无房”类学生,以迁户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满为止;若有空余学位,再招收“有房无户”类学生,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进行录取,招满为止。经以上办法仍未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第三批次:录取随迁子女类,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农村中小学
6月17日起,各农村中小学根据招生范围,按规定程序,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三)民办学校
6月17日起,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五、特别说明
2024年就读海棠小学、永和小学、上游小学、中山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小学毕业分别对口直升永川中学宋锦桥校区、萱花中学、北山中学、永川中学文昌校区,各小学直升比例不少于当年小学六年级毕业人数的30%,优先保障“三对口”学生。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划定招生范围,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区教委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服务片区范围。片区划定后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按照规定程序审慎论证、科学评估、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报党委政府同意,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结合学位供给实际情况,健全招生预警机制,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二)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切实做好招生宣传。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招生对象、招生范围、招生办法、结果查询、咨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日程安排等,宣传义务教育阳光招生政策,使之家喻户晓,推动全社会共同支持和监督阳光招生工作实施,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通知,并做好网上报名的宣传、指导和服务,确保家长全面掌握网上报名的操作方式和规定。
(三)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有序推进报名入学。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改革,用好“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简化入学手续。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不让家长提供水电气费等无谓证明材料。严禁学校利用“渝快办”以外的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各校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校(幼儿园)教师,特别是要加强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教师的学习和培训,熟悉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等流程,指导家长规范操作。
(四)做好招生服务保障,认真抓好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招生时间节点和流程,科学引导家长错峰报名。区教委选拔信息技术能力强、熟悉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组建区级网上报名入学专班,对城区各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性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和问题解决能力,统筹线上报名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回应家长诉求。各校安排专人负责线上、线下招生入学报名工作,加强与大数据局、移动、电信等联系,保障网络环境的稳定性,以便学生和家长能够顺畅地进行网上报名。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学校同步设立线下报名登记服务,确保在招生高峰期有足够的人员提供线下服务,协助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网上线下同步报名。
(五) 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务必做到应入尽入。各校要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严防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控辍保学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全面实施小学、初中双控保学。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学生,学校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校不得拒收本校招生范围的学生和区教委按规定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重大民生工作。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加强系统谋划工作部署,稳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市级管理平台应用,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各学位紧张学校要加强在招生对象、招生服务片区划分、招生录取工作流程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政策进行宣传引导,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及时依法处置和澄清虚假信息,采取有效辟谣措施,消除不良舆论影响。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同时应提前做好校舍、场地、设备和师资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推进信息公开。区教委、各学校通过简章、网站、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建立健全响应机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三)严肃监督问责。区教委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建立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责任督学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和个人予以问责。
各学区和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结合本辖区、本校实际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统计掌握招生情况。招生工作情况报告须于7月20日前报告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附件:1.2024年永川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2.2024年永川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3.2024年永川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永川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
5月 |
17~31日 |
子女信息维护。所有申请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中小学入学的学生家长,请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全区小学六年级和幼儿园大班将召开家长会,请家长遵照学校(幼儿园)安排,在学校(幼儿园)指导下进行子女信息维护。 |
6月 |
17~21日 |
网上公办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学校的培训要求在专栏或专区进行入学报名。 (“三对口”6月17日—19日,“有户无房、有房无户” “随迁子女”6月20日—21日) |
线下登记报名。因错过报名时间等特殊原因未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幼升小”到划片学校、“小升初”到现就读小学进行线下信息登记报名。 | ||
17~21日 |
农村中小学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到户籍所在地的对口学校报名。 | |
17~21日 |
线下民办报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按就读意愿到民办学校报名。 | |
6月 |
17~27日 |
网上信息核验。对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证件材料进行核验。 |
17~28日 |
网上报名信息核验后,家长们在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确认就读意愿。 | |
7月 |
20日前 |
学校通过“渝快办”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或线下发放纸质通知书。 |
注意:“教育入学一件事”为全市统一平台,2024年5月10日全天,2024年5月7日至6月29日期间,每日22:00至次日8:00进行系统维护,系统无法访问。请家长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
附件2
2024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上游小学
昌州路社区,渝西大道中段828、898、906、918、968、1209、1247、1273、1251、1283、1289号,三水巷,西郊巷,北山路,城墙边,铁货街,万金路,下街子,南华路,猴溪桥,乾兴路,同文里,东顺城街,中山大道中段、龙王巷、书院巷、中山大道西段单号1-201、中山大道西段双号2-176。中山大道东段单号381-519、双号442-476,玉屏路双号2-94号。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2. 上游小学小南校区
原小南小学招生范围和中山路、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五洲小学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华创大道66号(港九香山屿)、169号、279号(汇悦悦庭)、566号(恒大悦府)、139号(银山公馆)、801号(银山公馆)、295号(横河安置房),原崩山、回龙、中河村,海棠大道888号(凰城御府),兴南路300号(回龙苑)“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3.红专小学(含宋锦桥校区)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301-1179,凉亭子,迎宾大道,迎宾支路,临江路75号,内环南路617、619、641、679、681、699、723、725、767、777、789、800号,内环东路,人民大道16(紫园)、111、188、198、588号,人民南路225号,卧龙路556号(一级站)、558号(二级站)、688号(碧桂园),卧龙西路50号(老海棠苑),化工路1-296号,川主沟,望城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4.汇龙小学
渝西大道东段单号1-131、双号2-68,汇龙大道单号1-375(汇龙大道7、9、17号)、双号198-686,卧龙路单号29、61、63、97、121、137、303、373、475、479,双号26、28、48、74、100、128、174、180、186、188、198、220、240、286、288、290、318、368,汇龙大道东一路单号1-23、双号2-170,人民大道单号19、189、199,双号58,人民西一路66,人民北路69,汇龙大道388号(移动公司家属院)、566号(民政局家属院),棠城路2号,人民东路311、133号,红河中路77、1111号,红河大道18、66、106、116号,人民南路60、62、66、369号,人民大道333号(康桥)、555号(金剑)、669号(水晶城),红河大道1号(泰晤士),昌州大道东段388号,汇龙大道198号(海亮商住楼),红河中路139号(君临棠城),子庄路1号(煤管局),人民北路189号(巨宇江南),双龙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5.红河小学
汇龙大道409、429、473、469号,人民西路1号(AC世纪城),人民东路16、168、369号,人民西路16号,学府大道333号,红河大道368、777、888、999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1888号、三星村(九道拐、王家岩)。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6.兴龙湖小学
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和顺大道658号(渝西国际)、666号(时间广场)、958号(凤栖阁)、966号(兴龙苑),兴龙大道777号(金科中央公园城),兴龙湖二支路1号(天秀龙湾),兴龙湖东路199号(印象台北),灵龙路899号(香缇时光三期)、900号(凌云阁二期)、999号(凌云阁一期),红河中路177号(荷塘月色)、688号(香缇时光四期),人民大道768号(兴龙湖一号)、888号(香缇时光一期)、968号(香缇时光二期)、1088号(香缇时光五期),北大桥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7.凤凰湖小学
凤西路9号(凤凰育才),兴龙大道896号(蓝光•雍景府)、999号(三湖生态城)、2000号(滟澜湖)、2022号(恒森盛世华章)、2066号(乐信凤凰郡),凤凰大道1号(凰城华府)、12号(电商产业园)、66号(米兰阳光)、88号(圣托里尼)、778号(凤凰雅苑)、817号(格林童话)、888号(凤凰世纪城),凤凰一路108号(凤凰郦苑)、167号(万科城.城璟)、169号(万科城.城悦)、188号(万科城.城澜)、299号(金科•星宸海),龙马大道68号(世纪金马旺龙湖.揽景)、169号(中骏•珑璟台)、189号(世纪金马旺龙湖.云景),永津路155号,行知路88号(巴川府),昌龙大道999号(爱情·十里天境)。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8.神女湖小学
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文昌路688号(青秀湾),红河大道北段177、188、190号,汇龙大道双号2-78,汇龙大道7、9、17号,昌州大道东段6号,昌州大道中段(植物园至老高速路收费站桥头),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799号,瓦子铺村,茶山竹海(原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划出村社灰坝子、莲鱼石、庹家店、麻柳湾),湖山壹号。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汇龙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9.子庄小学
兴龙大道789号(金科阳光小镇),学府大道399号(学府新居),和顺大道889号(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棠城壹号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红河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五洲小学招生范围内星光大道1号(康安尚都)、199号(盛世棠城),化工路929号(清华苑)、808号(文海泊金湾),汇龙大道688号(天之韵)、718号(集爱医院家属小区)、720号(永能汇龙花园)、888号(汇悦悦峰)“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0.实验小学
灵龙路199号(礼悦东方)、699号(置铖荣华府二期),飞龙路388号(天悦府)、333号(置铖荣华府),昌州大道899号(恒大翡翠华庭),民安路479号(凤锦新城),58号(文海天街)、33号(凯旋城),瑞龙路9号,和顺大道388、398号(和顺人家),人民大道999号(碧桂园翡翠郡),腾龙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兴龙湖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1.中山小学
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双号2-440,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中山路辖区内随迁子女。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红旗小学招生范围内官井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2. 红旗小学
中山大道西段单号221-429、双号212-370,玉屏路单号1-81、999,玉屏路双号96-108,萱花路双号2-104、单号1-179,玉屏北路,官井路,昌州大道中段76号、609号。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玉屏北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3.文昌路红旗小学
文昌路708号(湖山云麓)、788号(滨湖雅苑)、818号(悦湖壹号院)、888号(汇悦悦府)、898号(协信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碧桂路8号(碧桂园),永泰路401号(昌州古韵)、800号(梧桐苑),孙家口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4.红旗小学大南校区
原大南小学招生范围及南大街辖区随迁子女。
15. 萱花小学
萱花路双号106-360、单号181-559,胜利路,胜利南路,胜利北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单号1-79、双号2-98,枣园路单号1-265、双号2-250,桂山路单号1-273、双号2-292。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萱花路双号106-360、单号181-559“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6. 胜利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305-1561、双号980-1198,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103、双号2-100,大巷子,广场街,玉屏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单号431号以前路段,渝西大道支路,张家坡巷道1-26号。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17. 永和小学
探花路,探花支路单号1-53、双号2-14,探花北路,竹溪路,科园北路,石油西路单号81-195号、双号100-188号,枣园路单号267-311号、双号252-434号,渝西大道西段单号105-601号、双号102-458号,外环西路,桂山路单号275-399号、双号294-534号,胜利村,堂皇坝村,丰田村,永青村,原萱花村、粽耙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红旗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玉屏北路除外;萱花小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萱花路双号106-360、单号181-559除外。
18. 永红小学
箕山路,昌州大道西段,萱花西路,华滨路,萱花路双号362-860、单号561-745,竹海路,金鑫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另:胜利路辖区内随迁子女自愿选择永和小学、胜利小学、永红小学入学。
19. 南大街小学
泸州街(包括半边街),临江路,火车南路,火车北路,内环南路双号594号、单号431号以后路段。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20. 海棠小学
科园路,小桥子,新泰路,圣水路,南大街路双号2-200,南大街路1、15、67、81、103、115、189号,海棠大道11、22号,兴南路1-280号,海棠大道永兆逸家,原金盆村(现骑龙穴小组、陈家沟小组、黄竹林小组、十三井小组),原常青村(现夏家河坝小组、石板院小组、老井坡小组、马家院小组),原北塔村(猫儿沟小组、癞子山小组、大佛岩小组、石河沟小组),颜家村民小组,海棠大道899号(金麟府)。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21. 五洲小学
中山路辖区:星光大道1号、3号(康安尚都)、199号(盛世棠城)、86号(蔷薇国际)、88号(集美天辰)、777号(御景水岸)、789号(万达华城)、998-999号(同心苑AB区),黄角东路2、3号(蔷薇国际),三星路1号(宽天下),化工路929号(清华苑)、808号(文海泊金湾),汇龙大道688号(天之韵)、718号(集爱医院家属小区)、720号(永能汇龙花园)、888号(汇悦悦峰),五洲路1号(临江府)。
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华创大道66号(港九香山屿)、169号、279号(汇悦悦庭)、566号(恒大悦府)、139号(银山公馆)、801号(银山公馆)、295号(横河安置房),原崩山、回龙、中河村,海棠大道888号(凰城御府),兴南路300号(回龙苑)。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星光大道 86(蔷薇国际)、88号(集美天辰)、777号(御景水岸)、789号(万达华城)、998-999号(同心苑AB区),三星路1号(宽天下)、五洲路一号(临江府)“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学生。
22. 多校划片
昌州大道东段666号(御珑山)、888号(维诗卡)、人民大道568号、666号(金域蓝湾)、人民大道755号(阳光尚城),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兴龙湖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实验小学。
昌州大道东段801号(水电学院),该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神女湖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神女湖小学。
学府大道388号(奥兰半岛),该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红河小学或者子庄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子庄小学。
兴龙大道111号(置铖御府一期)、祥龙路1号(置铖御府二期),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实验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文昌路红旗小学或者实验小学。
中山大道东段单号1-379号、双号2-440号、双龙路、油房巷、东岳路,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中山小学或神女湖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中山小学。
人民大道809号(城市铭人)、兴龙大道123号(协信中心),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兴龙湖小学或者实验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实验小学。
化工路411号(卧龙初中)、298号(化研所家属小区)、300号(化工厂家属小区)、495号(氮肥厂家属小区)、599号(丝厂家属小区)、601号(康怡堂·新天地)、人民南路268号(郦晶城),红河中路999号(海棠苑)、6666号(伟豪·创世纪),卧龙路698号(橄榄郡)、828号(水木年华)、830号,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五洲小学或者红专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子庄小学或者红专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双号426-818号(小南门——3号站),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红专小学或者上游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红专小学或者上游小学。
渝西大道中段单号1-273号、双号2-398号,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汇龙小学或者中山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神女湖小学。
昌州大道西段999号(棠麓源),该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都在辖区范围内就读永红小学或永和小学或神女湖小学,“有户无房、有房无户”就读永红小学或永和小学或神女湖小学。
附件3
2024年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1.永川中学
宋锦桥校区:泸州街,杨家坡,迎宾大道,迎宾支路,化工路,卧龙路单号481号、双号510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西路,人民大道(16、111、188、189、198、199、200号),人民南路(电大以后往卧龙凼方向路段225、268、369号),红河中路1111号、6666号、999号,渝西大道中段单号637-1207号、双号510-826号,三江路(昌州市场),半边街(三江小区),火车站南路,火车站北路,临江路,中河村(城区户口),南大街(含川东农贸市场),兴南路,小桥子,南郊路,圣水路,科园路,新泰路。华创大道,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内环东路,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99号,人民东路369号、168号、16号(五米阳光、红河枫景、华创),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西路1号、16号(AC世纪城、华创),星光大道1号、3号(康安尚都),凉亭子,川主沟。
文昌校区:红河大道单号319号、双号368号及以后路段,学府大道,兴龙大道777号(金科中央公园城)、789号(阳光小镇)、888号,红河南路,三星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黄角东路2、3号(蔷薇国际),和顺大道889号(嘉禾香水湾),和畅大道988号(金科公园王府),五洲路,黄角东路,碧翠路,永泰路,文昌路888号(汇悦悦府)、898号(世外桃源)、919号(文博书香)、999号(文昌里)、1009号(桂语元山)。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2.萱花中学
萱花路,青城路,探花路,探花北路,海棠大道11号、22号,科园北路,内环南路单号1-111号、双号2-160号,胜利路(含原文曲路),胜利北路,胜利南路,萱花新村,三圣街,水池坡,桂山路,枣园西路,枣园路,石油路,石油西路,外环西路,渝西大道西段,外环东路,箕山路,棕耙居委会,萱花西路,昌州大道西段,华滨路,光彩路,金鑫路,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221号、双号212号及以后路段,玉屏路(58号除外),广场街。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3.北山中学
北山路,英家巷(含昌州小区),同文里,书院巷,龙王巷,中山大道西段(西外老街)单号1-219号、双号2-210号,西郊巷,玉屏北路,官井路,韭菜园,枣子园,大巷子,中山大道东段(原东外街),中山大道中段(原中山路、民生路),万金路,东顺城街,乾兴路(昌州路、大兴街),城墙边(木货街),铁货街,下街子(文明路),猴溪桥,发安商场,南华路,渝西大道中段2-508号、1-635号、单号1209双号828号及以后路段,卧龙路1-479号、2-508号,内环南路单号113-429号、双号162-592号,玉南路,玉屏路58号,三水巷,渝西大道支路,昌州大道中段,望城北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4.文理附中
双龙路,东岳路,渝西大道东段,环城北路,汇龙大道单号1-407号、双号2-686号,红河大道单号1-317号、双号2-366号,昌州大道东段单号1-801号、双号2-888号,人民大道19号、58号、111号、333号、555号、669号、699号、755号、568号、666号,红河苑,文昌路1号(御景国际)、66号(湖山壹号)、88号、708号(湖山云麓)、788号、818号(悦湖壹号院),子庄路,红河中路(荷塘月色177号、君临棠城139号、青年根据地77号),人民北路,人民南路60-66号(长城大厦、竹映三清),人民西一路,汇龙东一路,汇龙大道东一路,人民东路311号(新华书苑)、133号,文昌路688号(青秀湾)。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
5.兴龙湖中学
兴龙大道111、123(协信中心),昌州大道东段双号890号、单号801号以后路段,和顺大道389号(和顺人家)、388号、966号(兴龙苑)、958号(凤栖阁),兴龙湖一支路,兴龙湖二支路,兴龙湖东路199号(印象台北),人民大道双号668号、单号757号及以后路段,红河中路688号,神龙路366号(棠城壹号院),祥龙路,灵龙路,民安路,飞龙路,瑞龙路,腾龙路。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黄角东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
6.凤凰湖中学
凤凰大道,凤凰一路,凤栖路,花果路,兴龙大道单号999号、双号896号及以后路段,龙马大道,永津大道,昌龙大道999号(爱情·十里天境),行知路88号(巴川府)。
以上路段户籍和房屋产权在辖区范围内及“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汇龙大道单号409号、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永中文昌校区招生范围内红河大道777号、999号,和畅大道988号,兴龙大道888号,红河南路888号、1888号,五洲路,黄角东路,星光大道(1、3号除外),三星路“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7.卧龙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中山路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汇龙大道单号409、双号688号及以后路段,人民东路16号、168号、369号,人民西路1号、16号;南大街辖区(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北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
8.永川九中
永中宋锦桥校区招生范围内南大街辖区“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华创大道,兴南路300号,海棠大道777号、888号、889号,内环南路单号431号、双号594号及以后路段;萱花中学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其中以下路段号除外:萱花路、箕山路、西外老街、玉屏路、广场街、胜利路单号1-131号双号2-108号路段;城区随迁子女。
9.多校划片
文理附中招生范围内“有户无房、有房无户”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文理附中或兴龙湖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