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300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3〕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日期: 2023-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喜洋洋幼儿班的批复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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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3〕37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28
发布日期: 2023-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喜洋洋幼儿班的批复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停办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喜洋洋

幼儿班的批复

郑国银

你《关于停办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喜洋洋幼儿班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永川区吉安镇喜洋洋幼儿班”终止办学,现批复如下

一、妥善安置好原在园幼儿就学事宜。

二、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校产和债务,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

三、《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依法上交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8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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