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98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3〕3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新星幼儿班的批复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98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3〕3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23
发布日期: 2023-09-11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停办新星幼儿班的批复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停办新星幼儿班的批复

谭兴裕:

你《关于停办重庆市永川区新星幼儿班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永川区新星幼儿班”终止办学。请你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妥善安置好原在园幼儿的就学事宜。

二、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校产和债务,并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等手续。

三、《重庆市学前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依法上交区教委基础教育科。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8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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