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89 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3〕3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10 发布日期: 2023-08-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2024学年度选派5名教师到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89
发文字号: 永教人〔2023〕3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8-10
发布日期: 2023-08-25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2024学年度选派5名教师到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2023-2024学年度选派5名教师到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2号)精神,依照永川教委和彭水教委《对口协同发展教育合作协议》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的通知》(渝教师函〔202333号)文件精神,永川教委在2023-2024学年度将选派5名优秀教师到彭水中小学开展支教工作,现将支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学科

选派5名教师(含中干及校级干部)到彭水中小学开展支教工作,所需要的学科:小学限语文、数学、英语,初中限政治、历史、化学。

二、选派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师德表现好,工作认真负责,关心关爱学生,能在教师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专业素质好,教学基本功扎实。能够在支教学校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真正帮助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教学技能。有一定的科研水平和能力,能独立开展课堂评价、学科研讨或专题讲座等活动。

(三)支教教师原则上要有不少于6年的教学经历,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不受此限制,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中小学在职校级干部。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到彭水的教学工作。

三、选派程序

学校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教师,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到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同意后报区教委人事科317办公室,名单汇总后报教委领导审核,最后确定选派人员。

四、相关待遇

(一)到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的时间为1年,可以视作为1年农村学校经历或薄弱学校教育教学经历。

(二)到彭水开展支教期间,原学校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另将享受教育部三区支教补贴,每人每学年2万元(含报销交通差旅费用等)。

(三)撰写的工作总结,可以视作为论文,用于评职(限评中级)。能圆满完成支教任务,在支教学校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级的,在永川的年度考核定为优秀(不占学校指标)。

五、其它

到彭水学校开展支教工作,是落实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请各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遴选优秀教师去彭水开展支教工作, 报名截止时间:821日。

联系人:张邦明   联系电话:13883879391

附件:赴彭水开展支教工作申报人员信息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8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赴彭水支教申报人员信息表汇总表

        填报单位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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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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