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88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3〕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7-02 发布日期: 2023-07-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3-00288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3〕4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3-07-02
发布日期: 2023-07-2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校外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取得了一定实效。为巩固和深化双减政策,保护学生身心健康,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健康快乐的假期,现就做好2023年暑假校外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家长及学生宣传引导。一是引导学生及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放暑假前,以《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附件)为主要内容,创新形式对本校全体学生开展一次双减校外培训政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及家长确有培训需求,可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劳逸结合的参加校外培训,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培训;二是印发一封告知书。要在放暑假时给每一位学生印发《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自觉践行,签字确认(可通过钉钉云钉盾功能进行电子签字),并在秋季学期返校开学时将该告知书签字栏交回学校存档;三是建立工作台账。各镇街教管中心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告家长书签字回执数量建立台账,确保每所学校不折不扣的落实相关要求,做到入脑入心,实现全覆盖、无遗漏。

二、加强教职员工警示教育。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放暑假前,利用教职工政治学习,以《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双减校外培训政策专题宣传及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加强学生暑期学习指导。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安排暑假学习生活,加强亲子互动交流,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有意义的暑假。

三、规范收集工作档案材料。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明确专人,收集本辖区、本校开展双减校外培训政策宣传、摸排在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并做好统计,与师生谈心谈话以及印发收回的《告知书》签字回执等过程资料,规范存档备查。

附件: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72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暑期参加校外培训告家长书

亲爱的家长朋友:

暑期将至,为了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我们特别提醒您如下事项:

一、树立正确育人观念

    长时间过重的学习负担会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应尊重孩子兴趣爱好,不盲从、不攀比、不跟风,理性选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wpx.eduyun.cn)或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点击查看详情),查询证照齐全的正规培训机构,请勿选择无证无照的黑机构,避免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风险。

三、关注机构公示信息

    务必关注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培训人员资质、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等公示信息,选择资质齐备、信息完整的机构和培训人员。

四、务必签订培训合同

   务必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研读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五、正规平台进行缴费

   若确需参加培训,请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保障资金安全,索要正规发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 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要超过5000元。

六、合理安排培训时间

理性选择培训项目,合理安排培训时长,培训结束时间不要晚于20:30,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七、慎防机构虚假诱导

    不要相信任何机构或个人以组织考试、保送名校、帮助择校等名义的虚假诱导,以免经济受损。

八、依法解决培训纠纷

    遇到纠纷,首先与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请联系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九、关注孩子培训安全

   为孩子选择安全设施齐备的培训机构,路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范暴力欺凌。在单独培训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人身侵犯。一对一”“住家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存在安全风险,请勿参加。

十、共同监督培训行为

   若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尤其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请及时向区教委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23-49855898、023-49861048;举报邮箱ycqjwjgk@163.com同时可通过永川教委公众微信发布的随手拍进行举报(可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即可进入)。对举报查实的视情况给予200--2000元奖励。

   我们再次提醒您:抵制违规培训!规避缴费风险!若您不听取提醒劝阻导致权益受损的,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让我们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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