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451 发文字号: 永教办〔2021〕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451
发文字号: 永教办〔2021〕42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07
发布日期: 2021-04-12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的通知

永教办〔2021〕42号


教委机关相关科室,各中职学校,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特教学校、幼儿园:

现将《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47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教安发〔202112号)和《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川区2021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永川府发〔202111号),以及2021年全区信访工作、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精神与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先,坚持问题导向,以防范化解风险为目标,抓实安全稳定责任,抓细安全管理措施,抓牢安防体系建设,抓深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大局,为推动教育系统十四五良好开局、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管理工作

1.健全安全管理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岗位责任。严格落实校园法定代表人的安全法定职责,做到责任、投入、培训、管理、救援五到位按照《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岗位、具体到教职工,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过程管理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重视家校共育共管,提醒家长履行教育与监护责任。

2.完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监管力度,落实校园安全稳定网格化、清单化、信息化三化管理的建设。区教委相关科室要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查工作。强化日常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九个一制度和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健全定期例会、政务值班、护校巡逻、校门进出管理、学生宿舍巡查、教师家访以及信息收集、处理、报送等安全制度。坚持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并完善安全工作约谈、警示和考核奖惩制。

3.推进校园安全防范建设。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和《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规范要求,积极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配齐配强安保力量,对多校门、占地大、管理难度大、周边环境复杂的校园适当增加安保人员。加快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内住房清理排查,尽快实施隔离,确保校园完全实现封闭式管理。进一步完善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体系的有效融合。逐步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应用,提升学校安防系统智能化水平。2021年底前,确保幼儿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联网达标率达100%进一步加强与公安、应急、消防、气象等部门协作,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校园安全预报预警能力。

4.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3年行动作为促进教育系统安全发展的关键举措和重要途径,严格落实《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3年行动工作方案》,深入查找影响安全的本质性、根源性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根本性措施,完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挂图作战,坚决把各类问题及隐患整改到位,建立完善安全长效机制。深化校车安全整治,严格校车车辆动态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建设施工专项整治。深化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5.全面统筹校园安全发展。健全教育系统安全运行管理机制,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定期排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管控,增强教育系统安全韧性。推进各级安全示范校园创建,加快校园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狠抓校园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升校园安全能力。按照安全应急管理要求,组织人员修订教育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安全检查清单,制作校园安全应急处置流程图。

6.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每月不少于2课时的安全法治教育课,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消防安全示范课评比、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评比、安全在我心中美术书法大赛等活动。有效发挥安全教育平台作用,继续抓好安全法治健康三进校园主题活动。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全员参与的应急避险演练(含消防、交通、防溺水等),联合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反恐防暴应急疏散演练,春期,组织一次全区性校车安全应急演练。把国家安全教育、反恐防暴宣传教育演练纳入安全防范内容。各级各校要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时段,邀请公安、交通、应急等部门人员,开展防火、防电、防毒、防盗、防雷、防踩踏,以及铁路护路知识、网络安全等专题安全防范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每学期至少一次邀请消防培训机构专业人员对教职员工开展消防培训。秋期,区教委联合公安举办校园保安业务大培训大练兵活动。

7.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要对照《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自查导则》的要求,各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查后5日内将《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记录表》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区教委安稳办。强化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组织检测维保,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属火灾高危单位的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学期对学生开展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积极会同消防部门组织师生参与校园消防作文、绘画比赛活动。继续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所有高中、大学新生军训内容,确保消防安全知识进军训落地见效。加大火灾隐患整治,继续全面改造学校陈旧老化的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限期完成超负荷运转电网改造。加强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规范管理,禁止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创建活动,打造消防安全管理标杆示范学校。督促学校落实《火灾风险自查指南》,全面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

8.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危害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黑校车”,不乘坐未经许可、超员等违法违规车辆,及时告知家长严禁租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整治力度,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覆盖上下学高峰勤务和校内外常态巡防机制,加强校园门口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强化校车管理,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利用视频监控平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坚决落实校车“五不出校制度”,每月按时参加校车安全培训,每周召集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人员、安保人员、教职员工进行安全学习教育。镇街教管中心要与派出所、交安办、应急等联系,每月开展校车专项检查。

9.抓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各级各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重庆市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要定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和安全演练,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十个一”要求。结合季节特点,及时启动防溺水安全教育,推进学校防溺水各项工作。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商请相关单位加强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及时在学校附近河流、水库、山塘、在建工程临时水池等重点水域和学生上放学必经路段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消除隐患。

(二)信访稳定工作

1.及时办理系统来信来访。区教委相关科室要按照《信访条例》《教育信访工作办法》和信访管理系统、“互联网+督查”平台系统的要求,严格落实首接责任,规范受理办理教师及群众来信来访。立“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问题线索签收登记、任务分办、核查办理、督查督办、情况反馈、整理归档等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对反映属实需要解决的,应当尽快解决,不得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对经核查发现反映问题不实或涉及突破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诉求,应当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压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责任,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做实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2.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区教委坚持每月、每周根据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基层反映、网络留言的情况,逐一排查不稳定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关文件精神,把预防、排查、稳控、化解作为维护系统稳定的重点工作。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救助等办法,找准化解矛盾问题的突破口,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控制矛盾扩大和事故发生。

3.严防不稳定事件发生。加强敏感时期、重点时段、特殊群体的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通报舆情信息热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引导。多种渠道及时发现扬言侵害师生安全的情况信息,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深入推进防恐防暴防渗等政治维稳工作,严防造成现实危害,确保在重大节日活动、重要会议等时期教育系统无到区去渝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引发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

(三)平安建设工作

1.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工作。各级各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工作机制,实现风险动态监测、有效处置。区教委要加强与部门、镇街风险信息的互通共享,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增强合力。各学校要结合安全形势,深入分析历年校园安全案事件发生特点和规律,建立动态监测和数据搜集分析机制,健全完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要关注教职员工、学生的心理状况、思想情绪及日常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心理辅导,做好帮扶关爱,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学生实施不良或极端行为。要与公安加强沟通,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协助做好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严防其在校园及周边实施极端暴力犯罪或肇事肇祸。健全学校安全事故应急与处置机制,依法处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及时回应合理诉求与社会关切,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校闹”事件。

2.做好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各级各校要继续扩大宣传教育范围,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的宣传力度。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全面排查非法“校园贷”“套路贷”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威迫引诱在校学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线索,及时发现、及时劝诫、及时处置。按时将问题线索排查表报送区教委安稳办。针对黑恶势力涉校涉生的重点问题、重要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彻底铲除黑恶势力,防止青少年被黑恶势力裹挟利诱进行违法犯罪。

3.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各级各校要以全区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工作目标,加强对师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防诈骗能力。要以“小手牵大手”的形式,利用法治课堂、家长会、阅读反诈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增强学生对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学生反诈防骗能力。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完善反诈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方案,在全系统启动反诈专项斗争,强化防诈防骗宣传引导,促使涉教涉校涉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问题得到有效控制,营造全区校园反诈浓厚氛围。

4.有效防范校园欺凌工作。各级各校要深入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细化举措,切实防范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定期开展预防欺凌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掌握防范欺凌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规守纪、知法、守法。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要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5.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加强交通秩序、食品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整治,及时治理违规经营摊点、出租房屋、违章建筑和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等问题。在政法委牵头下,会同公安、城管、文化、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落实“1+6”工作专班,切实抓好春秋期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各学校要及时召开周边环境联席会,主动加强与当地平安、公安、社区的沟通与联系,对校园周边精神病人、社会闲散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协助做好防范和治理工作。对重大疑难问题,要报告当地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引发涉校涉生案(事)件。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经费保障。区教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统筹保障平安校园建设、信访稳定、校园保安、校舍维修改造等工作经费。各级各校要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安防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等资金投入。凡是涉及校园安全经费要优先给予保障,不断改善安全条件和环境,确保校园安全设施、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强化督查问责。继续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四级”(学校自查、教管中心排查、区教委抽查、联合部门检查)检查督查机制。积极会同公安、应急、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督检,对发现的问题要跟进督办,确保隐患能及时整改。区教委要对安全稳定工作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安全工作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情形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三)强化工作考核。一是将安全“九个一”制度和“日周月”巡查制度等常规安全工作纳入教管中心和学校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在总分中设置相应分值)。二是将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情况、安全法治健康“三进”校园活动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在总分中设置相应分值)三是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达标完成情况纳入学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行扣分制)。四是将学生非正常死亡情况纳入学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行扣分制)。五是将安全稳定工作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时期报平安情况、平安校园信息报送情况、其他专项活动或整治方案要求报送资料的情况、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情况等)纳入学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实行扣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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