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1-00307 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1〕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4-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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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永教基〔2021〕21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1-04-08
发布日期: 2021-04-08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有效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活动的通知

永教基〔2021〕21号

各镇街教管中心,中小学、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化‘小萝卜头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渝委宣〔202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系列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深刻感受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生活变化,进一步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主题

讲好革命故事传承红色基因

三、活动时间

20213月—20215月中旬

四、活动范围

全区中小学

五、活动内容

(一)制定参观计划

各学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活动参观计划和安全预案并于2021331日前报送参观计划表至指定邮箱

(二)开展红色景点研学活动

各学校可采取集体研学与亲子研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就近参观寻访红色景点、烈士纪念馆、革命遗址、党史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深入学习党史故事、党史人物及蕴含的革命精神。

(三)研学成果及作品上报

组织学生在红色研学现场(红色景点、烈士纪念馆、革命遗址、党史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完成短视频和照片的拍摄,并以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为单位上报优秀视频作品和活动开展照片。

1.视频作品

作品要求:(1)视频以参观中的一名学生为第一视角,由其本人出镜并负责讲述、解说,内容要具有故事性、教育性,富有亲和力、感染力;(2)短视频时长控制在120秒以内;(3)拍摄画面稳定、声音清晰,可剪辑,可后期配音,横拍,画质力求精美;(4)同时需准备一张横屏照片(照片需要分辨率高,体现研学活动的主题)作为封面图。(5)区文明办将择优推荐参加重庆市级比赛。

作品报送:各镇街教管中心、直属学校于2021510日前,上报优秀视频作品1-2个(中山路、胜利路、南大街可报送3-5个)至区文明办。

联系人:刘恒屹联系电话:49500719

电子邮箱:ycqwenmingban@163.com

2.活动开展资料

以教管中心和直属学校为单位,于2021510日前上报活动开展照片(主题突出、构图精美)电子件5-10张至区教委。

联系人:吴联系电话:49876536

电子邮箱:854802969@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区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党在我眼中红色景点研学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广大中小学生庆祝建党100周年的重点活动,高度重视,扎实开展

(二)认真组织学校认真筹划、科学组织积极动员学生参与,过程中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做好安全和防疫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安全、有效

(三)营造氛围。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采用中小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此次活动为全区中小学生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重庆市永川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13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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