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转学办事指南

日期:2026-01-30

休学、复学办事指南

一、 行政许可事项

(一)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休学;复学

1、受理条件

1)因身体原因等需要申请休学;复学

2、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说明

材料

必要性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审查要点

1

医院材料、残疾症

申请人自备

纸质

复印件1


3、办理地点

各学校、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红河中路660号大数据产业园D区云谷大厦01-05,07-10号无差别综合窗口。

4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现场查验通过审核同意

5、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6、咨询电话

区行政服务中心无差别综合窗口023-49200005

区教委基教科023-49856713

转学办事指南

一、常见口头语

办转学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受理单位

永川区教委

四、申请条件

转学到永川区内的学生

五、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来源说明

材料必要性

介质要求

数量要求

审查要点

附件名称

基本材料

1

学籍信息表

申请人自备

在原学校领取

必要

纸质

原件1

原件需加盖转出学校公章。

1-1.学籍信息表

2

户口簿

政府部门核发

由公安局核发,需申请人携带

必要

纸质

原件

1. 原件;

2. 户口簿里需要户口本主页,户主页,申请人本人页,增减页

2-1.户口簿

情形材料

情形1:转入城区学校的,还需提交

3

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申请人自备


必要

纸质

原件1

1.房产证上面的名字须是法定监护人
2.原件。

3-1.房产证(或购房正式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原件)

情形1.1房产证上名字是申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还需要提供

4

无房证明

政府部门核发

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需要申请人携带

必要

纸质或电子

原件1

1.能证明申请人的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4-1.无房证明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城区初中:023-49856713(区教委)

城区小学(房产所辖镇街的学区安排):

中山路学区023-61191878

胜利路学区023-49877099

南大街学区023-49831553

八、办理方式

城区初中:区教委安排后到相应学校办理

城区小学:学区安排后到相应学校办理

农村学校: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办理

(城区划片范围及政策:微信公众号关注永川教委可查询。

九、办理地址

城区初中:区教委安排后到相应学校办理

城区小学:学区安排后到相应学校办理

农村学校: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学校办理

、办理时间

9: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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