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349 | 发文字号: | 永教监管〔2025〕21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349 | ||||
| 发文字号: | 永教监管〔2025〕21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7 | ||||
| 发布日期: | 2025-08-27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推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完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
各学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充分调动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现、整改事故隐患的积极性,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现将《重庆市永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培训机构按照(附件1)以及《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附件2)模板,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机构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明确事故隐患报告情形和奖励标准。
请各机构于8月31日前,将《XXX机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纸质件加盖机构公章后,粘贴到机构显著区域进行公示,电子件发区教委监管科邮箱ycqjwjgk@163.com。
9月起,区教委、各学区及相关部门将“机构落实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制度情况”作为联合检查重点内容,对各培训机构开展全面执法检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引发安全事故的,实施年检“一票否决”并依法追究机构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侯安阳;联系电话:023-49855898。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