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6-00206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6〕1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6-07-31 发布日期: 2026-08-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万达广场分校)的通告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3830093366270/2026-00206
发文字号: 永教监管〔2026〕15号
发布机构: 永川区教委
成文日期: 2026-07-31
发布日期: 2026-08-04
标题: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万达广场分校)的通告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

公司(万达广场分校)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渝教发〔20233号)等精神,经区教委和区科技局、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和办学条件现场核验通过,现同意设立重庆市永川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分校)并予以通告。该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每年须经区教委年检合格后方能继续办学。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永川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分校)设立审批情况登记表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20267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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