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356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5〕26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凤凰书院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 等级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6270/2025-00356 | ||||
| 发文字号: | 永教基〔2025〕26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教委 | ||||
| 成文日期: | 2025-08-29 | ||||
| 发布日期: | 2025-09-04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凤凰书院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 等级的通知 |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凤凰书院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
等级的通知
中山路学区,何埂松溉学区,有关幼儿园: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的通知》(渝教基〔2010〕1号)文件精神,本着幼儿园“按质定级,按级收费,优质优价”的原则,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对凤凰书院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的园舍、户外活动场地、设备设施、保教工作、领导管理、保教人员任职资格及配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和评定,现将评定结果通知如下:
一、核定为一级的幼儿园
重庆市永川区凤凰书院幼儿园
重庆市永川区中山小学附设幼儿园
重庆文理学院附属幼儿园
重庆市永川区置铖青桃李幼儿园
二、核定为二级的幼儿园
重庆市永川区何埂中心幼儿园
三、做好收费许可及公示工作
接此通知后,公办幼儿园在园内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使用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财政专用票据;民办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各幼儿园要认真按照《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行为细则(试行)》和《重庆市幼儿园等级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努力提高办园质量。
重庆市永川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