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6-00042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告知书 |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115003830093367314/2026-00042 |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2026-05-07 | ||||
| 发布日期: | 2026-05-12 | ||||
| 标题: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告知书 |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关于拟注销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告知书
辖区相关经营业户:
您以下道路货物运输车辆(详见附件)年审有效期已届满,且超过年审的时间已达“一百八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避免对您投资带来损失,请您在30日内提供未按期“年审”的“正当理由”、依法开展车辆的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等“年审”资料,到区交通运输委办理车辆“年审”登记手续(请您在30日内提供使用性质已登记为“货运”的机动车行驶证)。超过30日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我委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被依法注销《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重新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将按照新车方式审查(进行车型达标核查)。
特此告知。
附件:超过年审时间已满一百八十日的货运车辆清单
重庆市永川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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